除市政府及新区依法批准的项目外,暂停滨海湾新区范围内各类建设行为!

日期:07-30
东莞市政府滨海湾新区城市规划

原标题:除市政府及新区依法批准的项目外,暂停滨海湾新区范围内各类建设行为!

7月29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滨海湾新区范围内各类建设行为的通告》(下称《通告》)发布,为高质量推进滨海湾新区规划建设和管理,严禁任何违建,暂停滨海湾新区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行为,包括发文之日前已在虎门镇、长安镇取得相关批准文书及报备的项目。《通告》明确,暂停的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依法批准的土地出让建设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除外。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滨海湾新区范围内各类建设行为的通告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滨海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9-2035年)》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已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为高质量推进滨海湾新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暂停滨海湾新区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滨海湾新区规划范围包括交椅湾、沙角半岛和威远岛三个板块,西北以太平水道为界,东以东宝河为界,南以狮子洋为界。具体界限以滨海湾新区设置的界桩为准。

二、自发文之日起,暂停各单位和个人新建、改建和扩建任何建(构)筑物行为,包括发文之日前已在虎门镇、长安镇取得相关批准文书及报备的项目。市有关职能部门和虎门镇、长安镇相关职能部门应暂停上述范围所有用地、建设申请的行政审批(经市政府及其授权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依法批准的土地出让建设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除外)。暂停建设的已批项目,按照《东莞滨海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9-2035年)》《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一经发现新增“两违”行为,坚决从严查处,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同步追究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相关责任人失职失察责任。虎门、长安镇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贯彻执行。

四、动员各方力量支持滨海湾新区的开发建设。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处理,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由相关部门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与虎门、长安镇政府加强联动,对在执法中违规操作、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开展群防群治,落实属地社区责任,及时发现并制止“两违”行为。

六、本通告自发布至滨海湾新区土地整备工作结束期间有效。

特此通告。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8日

除市政府及新区依法批准的项目外,暂停滨海湾新区范围内各类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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