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揭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南粤清风网
为严肃纪律、强化震慑,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揭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揭西县河婆街道南新村委会主任刘锦文为村民伪造材料骗取危房改造款,收受危房改造户财物问题
揭西县河婆街道南新村委会主任刘锦文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于2015年、2016年,为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刘某忠、刘某辉伪造危房改造申报材料,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致使刘某忠、刘某辉分别领到2万元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此外,在协助刘某辉等人申请危房改造过程中,刘锦文先后收受财物共计0.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20年6月,刘锦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惠来县隆江镇见龙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林少贞等人在扶贫户资格初审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5年11月,惠来县隆江镇见龙村时任党总支部书记林少贞和时任党总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林芝松在精准扶贫对象初审工作中优亲厚友、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条件的林少贞胞弟林某龙、林芝松侄子林某辉以及原村治保主任林某路等纳为精准扶贫对象。因涉及其他问题合并处理,2020年5月,林少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取消退休待遇。2019年9月,林芝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揭阳产业园霖磐镇东风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洁鹏履职不力,致使扶贫资金无法发挥“造血功能”问题
2017年,揭阳产业园霖磐镇东风村“两委”决定投入精准扶贫开发资金在该村建设生态休闲农庄。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该村“两委”会议擅自决定就该扶贫开发项目与某公司合作,并约定由该村负责协调出租项目用地、申报建设用地指标。随后东风村分两次将扶贫开发资金188万多元拨给该公司。2018年6月,项目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后因属违法建设被责令停工、村民用地纠纷阻挠施工,于2018年8月起全面停工。经协商解除合同、终止项目,合作公司于2019年12月将扶贫开发资金及其8%的收益金拨还东风村。2020年6月,东风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洁鹏因履职不力致使扶贫开发资金无法发挥“造血功能”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