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常态化开展 河湖“清四乱”

日期:07-28
海南

原标题:海南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

本报7月27日讯(记者龙易强)日前,我省发布第1号总河湖长令,要求各级河长湖长、河长制办公室和各有关单位,在全省范围内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切实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实”向“有为”转变。

总河湖长令明确,7月,我省全面深度摸排主要河流、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四乱”问题,实现河湖全覆盖。7月31日前,各市县河长制办公室将本区域内“四乱”问题台账统一报送至省河长制办公室备核。8月至12月,根据问题性质、类型、严重程度等,发现一处、集中整治一处;确实无法立行立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目标和时间。

总河湖长令要求,各级河湖长要切实履职担当,各市县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指导监督,建立健全河湖长效管护机制,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和河湖管护人员、设备、经费的保障力度。要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无人区的除外)划界工作。加快编制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编制完成省级领导担任河湖长的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年底前基本编制完成其他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总河湖长令还指出,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清四乱”工作的激励与问责,对真抓实干、敢于动真碰硬、“清四乱”成效突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表扬、奖励;对“四乱”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清理整治弄虚作假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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