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7月25日讯(记者蔡佳栩)为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保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征求意见稿)》,并于7月24日至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条例》共八章,分别为总则,公平竞争审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调查,法律责任,附则。
根据《条例》,自贸港内影响和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适用该条例。这些行为包括:(一)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未经过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行为;(二)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三)经营者的垄断行为;(四)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五)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该条例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公众提意见建议的方式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HNSFLDJ@sina.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平竞争条例修改意见”。
二、传真至0898-66767722。
三、邮寄信件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4号省市场监管局办公楼1309室,信封注明“公平竞争条例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