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龚举文任湖北省司法厅厅长
7月24日上午,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龚举文为湖北省司法厅厅长;决定免去谭先振的湖北省司法厅厅长职务。
此前,龚举文已任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据公开简历,龚举文生于1965年8月,长期在政法系统任职。1993年从中南政法学院硕士毕业后进入湖北省检察院反贪局工作,历任副科级助理检察员、正科级助理检察员、副处级检察员、指导处处长等职,2003年任反贪局副局长。
2005年,龚举文出任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2012年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并继续兼任反贪局局长,任职长达8年。
2013年,龚举文卸任反贪局局长,继续担任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至2017年调任湖北省纪委副书记。
今年6月,龚举文担任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原任湖北省司法厅厅长谭先振,生于1962年5月,曾任湖北省政法委副书记,2016年任湖北省司法厅厅长。
今年3月,湖北省公布“刑满释放新冠肺炎确诊人员离汉抵京”调查结果。
调查发现,黄某英事件中,湖北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武汉女子监狱、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违背党中央关于“内防扩散、外防输出”重大决策部署,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致使黄某英在已有发热症状的情况下离汉抵京,是一起因失职渎职导致的严重事件。
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湖北省司法厅多人被处理。其中,决定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予以立案审查调查。
龚举文简历
龚举文,男,1965年8月出生,汉族,湖北郧西人,1995年1月入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现任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1984.09—1988.07湖北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学习
1988.07—1993.09郧西县第一中学教研室主任
1993.09—1996.06中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诉讼法学专业学习
1996.06—1997.03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干部
1997.03—1999.05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科级助理检察员
1999.05—2000.12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正科级助理检察员(1999.03—2000.09下派神农架林区检察院任副检察长)
2000.12—2002.03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处级检察员(2000.11—2001.01省委省直工委党校培训)
2002.03—2003.05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指导处处长、检察员(其间:2002.03—2002.12省委党校中青班培训)
2003.05—2005.12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指导处处长
2005.12—2012.05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其间:2007.09—2011.1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10.05—2010.07省委党校春季厅干班学习)
2012.05—2013.04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3.04—2017.06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7.06—2017.07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7.07—2018.01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2018.01—2020.06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0.06—2020.07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2020年7月任湖北省司法厅厅长。
责任编辑:郑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