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通告禁售“江鲜”

日期:07-21

原标题:我省发布通告禁售“江鲜”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

通告要求,严禁在生产企业、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餐饮服务单位、电商平台等,制造、加工、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严禁在门牌、店招、户外宣传中使用“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开展经营活动。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禁用渔具、电鱼设备的违法广告。严禁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电商平台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提供交易服务。严禁非法配载、运输、携带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严禁制造、销售、购买禁用渔具、电鱼设备等。欢迎社会各界积极监督,举报电话为:12315。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可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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