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清泉醋业2批次食醋总酸不符合包装明示值
新京报讯(记者刘欢)7月20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新一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显示,标称山西清泉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食醋总酸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
公告显示,标称山西清泉醋业生产的黍子醋(酿造食醋,375ml/瓶,2019-09-17),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4.41g/100ml;标称该公司生产的老陈醋(酿造食醋,375ml/瓶,2019-07-27),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5.67g/100ml,而这2批次产品的标签明示值显示均为≥6g/100ml。
据了解,总酸作为食醋的主要指标,是体现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志。总酸含量越高,说明食醋酸味越浓。总酸含量未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或未按标准执行,产品与标签标注等级不匹配等造成。
值得注意的是,这2批次食醋的不合格项目为“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 2719-2018)规定,食醋中的总酸(以乙酸计)应≥3.5g/100ml。
对此,7月20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一位质检处工作人员表示,标识标签是由厂家来标示,如果按照国家标准,其指标是合格的,但如果按照厂家标示标签来检测,是不符合厂家的标准的。
“这是厂家自己标注的标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判定原则,原则上按照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该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该工作人员表示。
随后,新京报记者向山西清泉醋业有限公司致电询问相关情况,一位负责抽检的工作人员称,抽检的标签是由公司制作的,对“是否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标错”的问题,对方称不清楚,随即挂断。
此外,此次抽检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山西居来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居来”花生芝麻酱(复合型,330克/瓶,2020-03-06),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51.9μg/kg,而国标要求应≤20μg/kg。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称,黄曲霉毒素B1是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是黄曲霉、寄生曲霉等产生的代谢产物。该指标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花生、芝麻等原料在采收、运输及储存过程中受到黄曲霉或寄生曲霉污染而产生此类毒素。
新京报记者刘欢图片来源电商截图
编辑李严校对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