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推进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 街道社区政务服务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

日期:07-20
青岛社区政务服务

原标题:青岛推进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街道社区政务服务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

青岛日报7月19日讯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市镇(街道)、新的建制村(以下简称“新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着力提升场所使用、窗口服务及管理运行标准化水平,真正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成为常态。2020年9月10日前,推动全市镇(街道)、新村(社区)实现便民服务标准化。

我市将通过统一名称标识、统一场所设置、完善基础设施、规范窗口设置等规范场所设置。镇(街道)、新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应设置在便于群众办事的区域,主要依托镇(街道)办公楼、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整合利用现有的服务设施等资源,结合智慧社区建设有关标准,辅以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项目配套等形式,为办事群众提供“一门式”“一站式”服务,实现便民服务场所全覆盖。设置咨询引导、窗口受理、休息等待、自助服务等功能区域和便民服务设施,满足便民服务需求。

根据《通知》,要规范事项标准。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能够在镇(街道)、新村(社区)受理、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下沉到相应层级办理,做到“能放必放、应放尽放”。规范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制定统一的指导目录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梳理出的政务服务事项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

《通知》要求,对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开通申办入口,做到“应上尽上”,完善网络运行业务流程,提高网上办理深度,镇(街道)上网运行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60%,社区上网运行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在所有镇(街道)及具备条件的社区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推动服务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

此外,镇街、社区还将对群众咨询、申请、不符合条件或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一次告知”。实行“限时办结”和“帮办代办”。围绕劳动就业、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针对特殊群体,积极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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