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吕梁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近日,吕梁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了近期查处的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临县丛罗峪镇党委书记高建峰等人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9月,临县丛罗峪镇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过程中,高建峰等人未按要求深入调查了解、认真填报审核移民户的一户一档材料,工作不负责、不尽责,作风不扎实、不细致,敷衍应付,随意将4个非整村搬迁村的134名非贫困人口列为同步搬迁对象,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丛罗峪镇党委书记高建峰和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人大主席张宏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石楼县和合乡南割毡村党支部书记刘瑞艮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项目和申请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时审核把关不严、弄虚作假问题。2015年至2017年,刘瑞艮在南割毡村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项目时,审核把关流于形式,致使2户村民在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同时,违规享受移民搬迁政策;在申请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时弄虚作假,致使部分村民虚报套取扶贫资金。2020年1月,刘瑞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柳林县三交镇堡则则村党支部委员冯海珍识别贫困户不精准问题。冯海珍在担任堡则则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期间,贯彻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对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流于形式,致使4户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被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违规享受医保救助资金长达3年。2020年4月,冯海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交城县政府办工作人员张益伟、网络中心负责人王丽华漠视群众诉求、不作为问题。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张益伟、王丽华在分管交城县政府办网络中心期间,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消极应付,对“县长信箱”中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处置、不报告,束之高阁、置之不理,导致136件群众来信长达1年未回复,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张益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丽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文水县凤城镇民政所所长李海仙在低保审核过程中把关不严问题。2014年6月至2017年1月,李海仙在负责低保审核过程中,作风漂浮,审核把关流于形式,导致不符合低保条件的5人违规享受低保救助金达2万余元。2019年12月,李海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