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日期:07-14
实施意见建立健全

原标题:我省出台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7月13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今后一段时间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重要部署。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2年,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持续完善,服务平台全面建成并有效运行,服务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各族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各族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

《实施意见》强调,公共法律服务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四大职能之一,将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即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多元化法律服务。《实施意见》提出,针对青海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专业人员分布不均、地区间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供需矛盾,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实现均等化供给。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省内依法跨区域流动制度机制。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建设等为重点,争取和实施一批法律服务扶贫项目。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加强对藏区和贫困地区引进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的政策扶持,着力解决偏远牧区及贫困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供给不足问题。不断提高城乡间、区域间、群体间的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普惠化水平。

《实施意见》对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也提出明确要求,要抓紧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明确责任、统筹建设、协同推进、狠抓落实。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责任,强化社会协同;纳入财政预算,强化经费保障;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引导,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于瑞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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