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多措并举强化监督营造“五一”“端午”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紧盯“五一”“端午”关键节点,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采取多种措施,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节日氛围。
聚焦关键节点,实施精准监督。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安排部署,针对“五一”“端午”两节期间易发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4月27日,纪检监察组联合机关纪委下发了《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通知》,严禁收送电子红包、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提出了疫情防控期间带头不聚集,严守外出审批报备制度等要求。节日期间,通过微信向每名机关党员干部传达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廉洁纪律要求,划定了纪律红线。
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五一”前夕,纪检监察组利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LED大屏幕滚动播放省纪委监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同时,建议机关党委将通报作为各支部党日学习内容,要求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旗帜鲜明反对“四风”,严守过节“廉洁关”“自律关”。端午节前夕,及时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持之以恒巩固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拓宽监督渠道,形成高压态势。为方便群众监督、举报“五一”“端午”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纪检监察组在机关一楼大厅设置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群众反映、舆论关注、监督监察中发现的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纪检监察组要及时调查、核实、处置,并将相关情况第一时间报送省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使机关党员干部真正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不断净化机关政治生态。
加强监督检查,堵塞管理漏洞。纪检监察组发函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回头看”,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机关津补贴发放情况、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公务用车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公务用车管理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纪检监察组采取不打招呼,直插现场的方式,两次对公务用车管理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约谈了办公厅负责同志和车队主要负责人通报情况,要求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彻底整改。
截至目前,未收到“五一”“端午”两节期间有关省人大机关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举报线索,确保了节日氛围的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