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台独”担心触犯香港国安法,台媒:谁闹事都不行,躲到哪都没用
[环球时报记者程东]香港国安法通过并生效后,不但震慑了“港独”分子,岛内“台独”势力也相当紧张。民进党当局甚至攻击大陆“管到非香港居民在香港境外的行为”,以此恐吓台湾民众。
“谁闹事都不行,躲到哪都没用”
连日来,岛内媒体持续对香港国安法做出解读,并认为台湾人也可能触犯。台湾《联合报》2日称,香港国安法第38条规定,“非香港居民在香港外犯罪,适用本法”;第36条规定,“在香港注册的船舶或航空器上犯罪,也适用本法”。这意味着某些台湾人可能在大陆及香港之外触法,例如在台湾支持并参加“台独”“港独”活动等。此外,台湾人入境香港、坐上香港船只和飞机、在香港转机等,若触法都可能会被逮捕。《今周刊》称,“只要宣称支持港独、台独者,都可能被逮捕”。举例而言,一个台湾人在台宣示“港独”,这确定触犯香港国安法第20条的“分裂国家罪”;再加上根据第38条规定,就算不是港人,只要是在香港或明确“针对香港”便触碰该法。
《中国时报》2日评论称,香港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退出政坛,“港独”团体“香港众志”核心成员黄之锋、罗冠聪等宣布退出,该组织进而宣布解散,“都显示该法的震慑力”。文章说,若用大白话来总结香港国安法,就是“别在我这闹事,谁闹事都不行、躲到哪都没用、别想轻易保释”。
所谓挺港就是空包弹
陆委会主委陈明通1日声称,这不但是香港和台湾,更是全世界都必须关注的法律,“是天朝帝国对世界子民发出的律令”,必须严肃面对。蔡英文2日宣称,“台湾的过去式,不该是香港的现在式和未来式。盼望我们对转型正义的努力,也能给香港些许鼓励”。民进党籍桃园市长郑文灿称,香港国安法通过后,对台湾有影响,“台湾应该作为香港人另一个选项,不管是移居、投资还是就学”。陆委会2日还称,建议民众非必要避免过境或前往大陆与港澳。
联合新闻网2日针对陈明通的论调反驳称,美国的“长臂管辖”早就把司法管辖权延伸到其他地区境内,从全球追税的“肥咖条款”到“孟晚舟事件”,“美国除了对世界各国的公然侮辱外,眼里何时有过他国的主权?”再说台湾,“刑法”早就规定“在境外的台湾飞机、船内犯罪者,都以在台湾领域内犯罪论处”,“刑法”第五条还规定内乱、外患、妨害公务等11种罪行,“不管犯罪地或犯罪者国籍为何,都同样适用”,其中纳入“加重诈欺罪”还是2016年11月由蔡英文公布的,“这难道也是小英女皇对世界子民发出的律令?”
与此同时,民进党当局又开始宣称要支援港人,以此操弄香港话题。7月1日,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和“台港经济文化策进会”董事长张小月共同为“台港服务交流办公室”揭牌。该办公室是根据民进党当局6月18日公布的“香港人道援助行动项目”而设立的,目前编制约20人,由陆委会港澳处长杜嘉芬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合报》称,陆委会不知道是在“偷换标题”还是“偷换概念”,“反正人道救援硬生生地变成了服务交流。连题目都改了,还会真的援助吗?”中时电子报刊登的一篇评论直言,当香港国安法通过后,许多原本鼓吹“港独”的团体陆续解散,活跃的“港独”分子纷纷表态不再参与支持“港独”的活动,“民进党及其政治人物给予的支持就是空包弹,毫无实质效果”。
“民进党还在消费香港”
《中国时报》2日还称,香港国安法正式上路后,台港关系将雪上加霜。由于特区政府拒发签注,陆委会派驻香港代表“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卢长水已经两年无法赴任,“我驻港办事处恐将是有名无实”。台北驻澳门代表同样处于悬缺状态,前任代表陈雪怀去年7月退休后,民进党当局并未指派新代表,而是由驻地官员代理,现在代理人员也回台,澳门代表处正式编制人员所剩无几。文章说,香港国安法中关于“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所谓的“外国”当然主要剑指美国,“至于何为境外势力,很明显是冲着台湾而来”。联合新闻网称,针对香港国安法,当局不应以夸张扭曲或故意画错重点来误导民众。
有岛内网友称,香港反对派的所谓“五大诉求”没有一项是合理的,“他们可以在街头扔燃烧弹、扔砖块、扔铁枝,占机场、砸立法会、辱骂本民族、侮辱国旗国徽……政府不能事后追究,秋后算账?”《联合报》2日的社论称,去年香港在“修例风波”期间的脱序和破坏,在任何国家都是难以容忍的违法行为。“民进党还在消费香港”,台“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高级助理研究员谢志传2日撰文称,蔡英文与民进党如多数人预期的那样对于香港议题开始闪躲,被媒体提问,就是实问虚答的空包弹制式标准动作。文章称,今年是两岸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10周年,民进党应该深知其对台湾的重要性,“请问民进党,香港议题与ECFA孰轻孰重?”
责任编辑:范斯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