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钟山法院:当事人行动不便 法官入村调解

日期: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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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钟山法院:当事人行动不便法官入村调解

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钟山法院:当事人行动不便 法官入村调解

6月24日,钟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莫满喜利用巡回法庭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过法庭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被告一次性将所欠款项支付给原告,并且当场付清。

陶某与卢某在2018年4月25日因交通事故,导致双方受伤。经钟山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卢某负主要责任,陶某负次要责任。经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中队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即卢某支付陶某12000元医疗费,并于2019年过年前支付完毕。调解后,卢某支付了10000元,剩余2000元一直未能按时支付,双方由此涉诉。

考虑到卢某年事已高(73周岁),加上交通事故导致其行动不便,主审法官莫满喜决定将庭审现场设在卢某所在村委,让其足不出户即可参与庭审。如此特别的审理方式令当事人双方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性化。调解过程中,莫满喜告知卢某不按时履行偿还应负的法律责任,并向双方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最终,卢某与陶某达成一致意见,并握手言和。

近年来,钟山法院积极利用巡回法庭的方式到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村里或家中开庭审理案件,保障了公民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的同时也让他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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