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动在时代脉搏上的司改阳光

日期:06-25
检察院法官青海

原标题:跃动在时代脉搏上的司改阳光

法检两院推动司法人员回归办案一线,强化执法司法责任,提升执法司法效能。

公安机关警力下沉,建立健全社区警务机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司法行政部门加快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

司法为民,成为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最鲜明的符号,它回应的不仅仅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热切期盼,更加彰显了党和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

成效如何?人民满意度是一把尺

司法体制改革,是司法领域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6年来,青海司改从“摸着石头过河”到“自信满满前行”,成绩斐然。

和全国众多法院、检察院一样,案多人少也曾是一度困扰我省各级法院、检察院的工作难题。特别是随着立案制度改革的启动,各地法检两院案件又有所增加。但是,法院、检察院通过案件繁简分流、新型团队办案等方法,办案效率反而有了更大的提升。

审判效率提升,审判周期缩短,减少了等待的担忧和焦虑,当事人更加满意。改与不改的不一样,都在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体会中,这把尺子错不了。

回望这6年的耕耘之路,司法体制改革的“红利”正在释放——

法院、检察院回归办案本位,优秀的办案人才来到了办案一线,改革以来全省择优选任2000余名法官检察官,85%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在办案一线。同时,加快司法辅助人员的招录和配置,让以前“包打天下”的法官、检察官只需专心办案,办精品案件。

省级统一平台、统一标准遴选,加大跨院遴选力度。改革以来,我省不断完善法官、检察官遴选制度,让“遴选”常态化规范化,为更多优秀的年轻法官、检察官提供了实现职业理想更广阔的平台。

坚持领导干部入额必办案,推进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法院院庭长及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处科长直接办理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办案定期通报、公示监督等制度,有效防止挂名办案、仅办简单案等行为。

看到改革带来的成效,能够更深刻地认识到改革的初衷和要抵达的阳光彼岸——

“让审判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和核心要义,这12个字已经成为每一名法官、检察官心中沉甸甸的责任和信仰。“办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案件,不给自己的职业留下遗憾”成了大家追求的目标。

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和检察官办案组,这是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综合案件类型、繁简程度和人员专长等因素后的又一创新,这种扁平化管理、团队化办案与专业化相结合的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办案质量效率。

怎样纵深?细化创新推动改革向前

目前,全省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已经向纵深推进,也意味着改革来到了更加重要的关口。进一步推进各项改革的艰巨性更加凸显,面对更多体制机制需要改变,更多利益藩篱需要打破,更深层次“灵魂”需要触动,青海司改依旧知难而进。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启动后,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着眼目标和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权责明晰、监管有力、运转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不断完善。

改革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符合实际。

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

全省法院、检察院在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的进程中,积极建立了环境资源独立审判体系。省法院、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城西区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人民法院成立三江源生态法庭,其他承担集中管辖任务的法院组建专业合议庭,环境资源“三审合一”审判机制不断完善,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机制深入推进。建立符合三江源地区检察工作规律特点的机构体系,在玉树州检察院成立了“三江源生态保护检察室”,撤销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增设了环境资源检察处、民事检察处、行政检察处,切实加强了对三江源地区生态的法治保护力度。

改革需要全盘梳理,也需要“接地气”“带露珠”。

前路虽艰,初心不忘。

全省政法机关在纵深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同时,更加着眼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推出100余项便民利民措施;下放、调整、取消和暂缓实施31项行政许可项目;58类230余项审批服务事项和便民利民措施走上“阳光警务”平台……群众办事程序简化优化了,行政审批事项少了简单了,公安系统“放管服”改革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便捷。

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完成诉讼服务大厅建设,推行远程立案、预约立案、假日立案,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立案难”再也不是困扰当事人的难题之一。全省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探索实践“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推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同时,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多形式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涉民生类犯罪活动。全面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便利性、多元化“一站式”法律服务。

桩桩件件,无不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统筹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工作,着重打造覆盖全时空、全业务的法律服务网站。以“12348”青海法网为中枢的网站集群初步形成,服务终端不断延伸拓展。持续深化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取消102项证明事项,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前路何为?号角声中再起航

6年,在改革的浪潮中或许只是沧海一粟。然而,这6年我们取得的成绩却给予了我们更大的信心和更坚定的决心。

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改革以来,全省政法队伍不断迸发新活力,政法工作多个领域取得新成就,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和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逐年升高,这些成绩充分表明,我们的方向是正确的,效果是好的。

当前,全省政法领域改革已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的新阶段,如何站在更高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成为全省政法部门新的思考、新的方向。

全省法院、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推进机构整合、职能优化,推动司法人员回归办案一线。公安机关将健全完善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司法行政机关将围绕重组后的新职能新定位,着力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统筹做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法、法律服务等工作,促进法治青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脚步在加速却更稳健。法院、检察院将强化执法司法责任,完善权力清单制度、领导干部办案机制、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职责及统一法律适用机制。政法各单位将继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提升执法司法效能,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全省还将加快构建普惠均等、便民利民的司法公共服务体系。法院、检察院将结合我省实际推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整合检察互联网平台。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建设。司法行政部门将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历史从不等待一切犹豫者、观望者、懈怠者、软弱者,唯有坚定与实干,才能应着响亮的号角声再起航。(王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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