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剑荣任南京市副市长
南京日报6月24日消息,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0年6月24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黄颖为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陈卫红为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蔡龙为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杨学忠为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姬桂玲(女)为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副主任。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0年6月24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沈剑荣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任命吴炜为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决定任命方靖为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任命林峥为南京市审计局局长;
决定任命时新峰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董浩为南京市体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翁国玖的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决定免去洪礼来的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姬桂玲(女)的南京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孙宁的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刘力的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陈卫红的南京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6月24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吴焱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芮铭珍(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郑之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静(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破产法庭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荣艳(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破产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洪彦(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于元祝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朱绚凌(女)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周建飞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潘伟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夏雯(女)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衣硕朋(女)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王静(女)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张斌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王丽(女)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夏文浩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熊文超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吴建坦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邵静娟(女)、周明(女)、骆菊杰(女)、程媛(女)、谢斌、窦开(女)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米庆光、孙肖(女)、张维超、赵璐瑜(女)、柳林(女)、戴维扬、王启洽、张巧玲(女)、陈久荣、林顺英(女)、金鑫、周传植、胡雪芬(女)、徐子敬(女)、徐天兵、章耀辉、黑长保、滕宏清(女)、颜珺婷(女)、潘振飞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朱世珍(女)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毕艳红(女)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彬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沈菁(女)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江北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唐栋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孙程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童德清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于震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岳奇志(女)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钱国平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吴刚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沈炜、周广滨、吴霞(女)、崔宵焰(女)、钱建国、徐一(女)、吴红(女)、蔡甜(女)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6月24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谢健(女)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余红(女)、张先昂、沈明志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陈翔(女)、王莉(女)、施娟(女)、杨晴(女)、袁丽丽(女)、陈学锋、陈天敏、李玉霞(女)、王惠(女)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席晨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崔洁、王昌霞(女)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南京日报
责任编辑:郑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