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以“三突显、三促进”为抓手 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落地见效

日期:06-24
本溪

原标题:本溪:以“三突显、三促进”为抓手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落地见效

来源:本溪市纪委监委

本溪:以“三突显、三促进”为抓手 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落地见效

“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本溪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其作为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方略和常态化监督的硬核举措,坚持以“三突显、三促进”为抓手,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持续扩大案例警示震慑的深度和广度,有力提升了派驻机构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效能,为全面打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发挥了积极保障作用。

突显“以案促改”工作政治站位,促进压实责任质量提升

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公安队伍建设实际,制定出台了《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对各单位进行具体指导。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责任。成立了由一名副组长负责的工作指导组,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以案促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为具体责任人,形成自上而下的组织推进体系。强化程序内容,规范卷宗标准。纪检监察组要求各发案单位在收到或作出处分决定15日内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制定了通报案件、检视问题、警示教育、案件回访、建章立制等12项规定程序和内容,并配套制作了流程图和卷宗模板,从顶层设计抓实源头规范。强化督促落实,提升工作质量。纪检监察组全面加强“以案促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定期检查,组织有促改任务的单位开展培训,不定期开展一对一的指导。截至目前,共指导督促全市公安机关各发案单位开展“以案促改”18次,建立工作档案20本。

本溪:以“三突显、三促进”为抓手 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落地见效

突显“以案促改”工作兼容特点,促进持续释放震慑效应

在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中,纪检监察组始终把借锤敲钟、举一反三作为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的延伸和拓展,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释放警示震慑效应更大化。与编发警示教育读本相结合,组织编发《警界红线》教育读本四辑共15000册,通过选取身边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描述详实的案情和问责的实证,开展以案示警、以案明纪,进一步增强民警的底线思维和自律意识。与推进廉政谈心谈话相结合,围绕任务完成情况、心理状态、家庭生活、社会交往、工作生活苦与乐“五个必谈”为主要内容,在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累计下发《谈话工作簿》共计13000本,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前置监督关口。与开展文化育廉活动相结合,紧密结合队伍实际,坚持用好市局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参观学习、实地观摩,积极开展直观性警示教育;同时,积极创新载体、丰富形式,举办2次“廉政在警营”书画展,营造了浓郁廉政文化氛围。

突显“以案促改”工作实际效用,促进找准补齐管理漏洞

为有效发挥“以案促改”工作的深层次作用,着力找准补齐管理制度漏洞、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纪检监察组以典型案例督促案发单位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全面查找风险隐患,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精准施策、靶向治疗。2019年1月,溪钢公安分局朱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同年4月,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纪检监察组先后三次深入溪钢公安分局,全程指导“以案促改”工作。针对“八小时”以外监督薄弱和驾驶机动车不规范等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人员八小时以外强自律、守法纪的指导意见》和《本溪市公安局警务人员驾驶机动车行为“十五不准”》等规章制度,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收到很好效果。与此同时,纪检监察组将“以案促改”工作与“四责协同”严管机制深度融合,探索建立以派驻监督为龙头、机关纪委为支撑、各分县局纪检政工部门为延伸的动态隐患摸排、教育帮扶、监督管理联合协同机制,大力推动形成“多纬度、多角度、多层面”的大监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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