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界纷纷发声:支持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立法

日期:06-21

原标题:香港法律界纷纷发声:支持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立法

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香港法律界纷纷发声表示欢迎,并全力支持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立法。

梁美芬:体现中央全面管治权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称,中央充分考虑香港情况,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执法和司法以香港为主,绝大多数案件在香港审理,而国家安全公署仅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行使管辖权,体现了中央的全面的管治权。

傅健慈:彰显香港的独立司法权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傅健慈认为,草案的内容非常清晰规范,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是体现民主和文明的法律。其中,审理国家安全相关案件的法官,由特首以用人唯才、知人善用的原则委任,彰显了“一国两制”下香港的独立司法权。

陈曼琪:立法保障香港人的人权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律师陈曼琪表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根本就是保障港人的人权、自由和生命财产安全。有关法例依据《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保护港人的权利和自由。有人声称立法危害港人的利益,这种说法不仅是双重标准,更是剥削港人和平发展的权利。

萧震然:给予法律界一颗“定心丸”

“香港熊猫大状”义工律师团召集人、香港执业大律师萧震然称,从草案的内容可以看出,除极少数特别案件外,大多数案件会在香港审理。而检控及审判的人员也均从香港法律界挑选,这充分体现出中央对香港的信任,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是给予香港法律界的一颗“定心丸”。

龚静仪:草案考虑了香港法律制度特点

香港执业大律师龚静仪强调,草案内容考虑了香港法律制度特点,兼顾了内地和香港两种法律制度、两种司法体系的差异。此外,由特首委任审理国家安全案件的法官,有助港人对香港司法机构恢复信心,而中央对极端案件保留管辖权,也能使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的震慑力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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