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院就“审判长疑似爆粗口并驱赶律师事件”致歉:工作作风粗糙,对律师不尊重

日期:06-20

原标题:海口中院就“审判长疑似爆粗口并驱赶律师事件”致歉:工作作风粗糙,对律师不尊重

6月19日晚,红星新闻记者此前(6月17日)报道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在庭审时疑似爆粗口并驱赶两位辩护律师事件”有了新动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情况通报称,法院领导与律师进行了沟通,表达了对法官工作情绪急躁、尊重律师不够的歉意;庭审现场根据案情对部分事实确有一证一质的必要,决定采纳律师的建议。

▲庭审直播截图

▲庭审直播截图

红星新闻曾报道,在6月16日的庭审直播画面中,辩护律师对质证环节有疑问,审判长随即说,“不接受法庭质证方式的,(辩护律师)统统都出去。把他(辩护律师)话筒拿掉”。此外,审判长还疑似爆粗口,“你再说一句,再他妈(音)……干扰法庭秩序,我就给你赶出去。”

“被驱赶”的律师之一李长青介绍,他和张维玉律师被赶出法庭的原因是在举证、质证环节,公诉机关将数十份证据一起抛出来,让被告人质证,被告人不知道如何质证,他们提出异议,要求依据规定对关键证据单独举证,但审判长坚决不允许,并将他们赶出法庭。“鉴于此种情形不能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我申请审判长回避,他说我干扰法庭,让法警将我带离法庭,还威胁要发司法建议。”李长青说。

▲图据海口中院官方微博

▲图据海口中院官方微博

时隔3日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19日晚发布情况通报称,2020年6月15日,我院依法公开审理王绍章涉黑犯罪案件。6月16日,在庭审举证质证阶段,鉴于该案被告人多,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公诉机关建议集中举证质证,辩方律师主张一起事实一证一质。考虑到提高庭审效率,主审法官采纳了公诉机关的建议,部分律师反对。发生争议后,主审法官工作方法简单、情绪失控、语言失范,在不冷静的情况下,责令法警将律师带离法庭。经调查,我院认为,主审法官工作作风粗糙、缺乏耐心沟通,对律师不尊重。

与此同时,上述情况通报还称,“事件发生后,我院连夜召开专门会议核查情况,经调查研究,认为律师主张一事一证一质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案情对部分事实确有一证一质的必要,决定采纳律师的建议。6月17日庭审前,我院领导与律师进行了沟通,表达了对法官工作情绪急躁、尊重律师不够的歉意,同时,也表达了在律师的支持下,依法审理好王绍章涉黑案件,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形成合力的意愿。”

▲李长青被驱赶出法庭后。受访者供图

▲李长青被驱赶出法庭后。受访者供图

对于法院发布的情况通报,李长青律师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通报结论客观,他基本满意,“大家都是为了工作,只要能兼顾效率与公平,顺利推进庭审,律师就会配合。”

红星新闻记者王春潘俊文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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