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为建筑业企业减轻负担、破解结算难

日期: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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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省建设厅:为建筑业企业减轻负担、破解结算难

省建设厅:为建筑业企业减轻负担、破解结算难

6月15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五十场),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省建设厅党组成员、省建筑业管理总站站长朱永斌,浙江银保监局副局长周立新出席发布会并回答问题。

朱永斌就浙江帮扶建筑业企业、破解工程款结算难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疫情期间各行各业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建筑业企业目前情况怎么样?省里有没有具体的帮扶举措?

浙江是建筑业大省,2019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2.04万亿元,居全国第二位;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6.1%;入库税收占全省的5.3%,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全省共有1万5千多家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达到620万人,是富民安民的基础性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疫情发生以来,建筑业也受到一定影响。今年一季度,浙江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3.6%,入库税收占全省的6.7%。近年,建筑业企业对改革保证金制度的呼声较大。据了解,仅2019年,全省建筑业企业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比例将近80%,挤占了企业大量流动现金。

近日,省建设厅联合浙江银保监局等11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实行六项改革:

一是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6月30日起,招标的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全面推行工程保函缴纳保证金;鼓励其他投资项目大力提高工程保函覆盖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面推行工程保函。对于原先已经以现金缴纳的上述保证金,可用工程保函替换。

二是进一步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从每个项目的80万元降至50万元;履约保证金从中标合同金额的5%降至2%;工程质量保证金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2.5%降至1.5%。降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人工费用分账比例,如房屋建筑工程从25%降到20%。专用账户自有资金结余较多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以后,可在下一期降低分账比例。同时,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推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贷款产品。

三是充分保障企业自主选择权。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建筑业企业以工程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发生上述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四是健全信用与工程保函挂钩机制。对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企业,可免缴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对连续两年未发生欠薪立案且未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免缴工资保证金,并返还原先已缴纳的保证金。对发生欠薪立案的,提高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金额,最高可达到3倍。对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建筑业企业,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

五是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行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6月30日起,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量的80%。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以及拖欠工程款的理由。工程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六是开展保证金专项清理。从6月中旬起,省建设厅联合省发改委等6个部门启动为期两个半月的专项整治,全面清理违规设立和收取、超标准收取、超限期滞留保证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工程款结算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浙江在这方面有什么解决的措施?

建筑业一直存在建设工程“结算难”,企业“收款难”等问题。为进一步从源头解决上述问题,省建设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对如何进行过程结算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主要是四个方面:

一是改革结算的周期。改变以往等到工程完全竣工以后才一次性结算的做法,把结算工作分解到整个施工过程。比如,房屋建筑可以在庄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分步分项完工以后进行过程结算。

二是改革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内容。要求甲乙双方在招标文件和合同当中明确约定过程结算的周期、结算资料、结算时间等相关内容。

三是改革结算的程序。明确过程结算时,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编制审核结算资料的具体内容、具体审核要求。

四是推行全过程造价咨询。强化建设单位对投资控制、工程施工、工程变更、价款结算等环节的管理。

过程结算有利于建设单位提高对项目投资的控制,使工程进度款支付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项目的建设管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及时得到确认和结算,有效解决了双方争议;有利于施工企业及时回收工程款,解决“收款难”问题;有利于避免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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