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年女子听朋友介绍花100万整容,不仅留下多处疤痕,还把自己送进监狱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一旦过了头,往往会适得其反。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整容引发的恶势力案,爱美之人王女士及受其委托代为“医闹”的恶势力分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两年半至一年不等的刑罚。
王女士现年46岁,生活条件较为优越。随着年龄增长,岁月在王女士的脸上留下了痕迹,每照一次镜子,王女士都忧心忡忡。2018年10月,王女士经人介绍得知上海某美容院有“童颜魔法”等项目,提供拥有专利技术的美容服务。在中间人及美容院医生的宣讲下,王女士对这些美容项目深信不疑,并花费100万元接受了美容服务。然而事与愿违,王女士称手术之后眼袋有疤痕,美容院承诺的7天消肿也并不属实,大腿部还多处留疤。
本想“返老还童”,结果却不尽人意,王女士无法接受镜中的自己,在朋友徐某的陪同下至美容院提出退款及赔偿修复费用等要求,但遭到拒绝。
2018年11月,徐某介绍恶势力团伙成员宋某给王女士,称可助其“讨回公道”,王女士便委托宋某为其处理与美容院的纠纷。同年11月22日至12月14日,宋某纠集恶势力团伙史某、翟某、郝某、孟某等人,以王女士亲戚为其“讨说法”为名,要求美容院退还王女士手术费100万元并索要100万元的巨额赔偿,连续数日在美容院聚集,采用喊口号、举标语牌、辱骂恐吓员工、在店门口躺坐、阻止客人进店等“软暴力”手段,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扰乱美容院正常经营秩序。
面对宋某组织的滋扰闹事行为,王女士、徐某未予以制止,放任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发生。据美容院称,滋扰闹事行为共持续23天,导致美容院取消了期间的相关活动,为此造成了违约金损失近20万元。
徐汇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女士、徐某伙同恶势力宋某、史某、翟某、郝某、孟某等人采用喊口号、举标语牌、辱骂恐吓员工、在店门口躺坐、阻止客人进店等“软暴力”手段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处罚。鉴于王女士和徐某能基本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均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女士、徐某能赔偿经济损失,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其他被告人中,被告人宋某系恶势力纠集者,被告人史某、孟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徐汇法院最终判处宋某有期徒刑2年半,王女士有期徒刑1年3个月,徐某有期徒刑1年,其他7名恶势力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至1年不等的刑罚。
栏目主编:王海燕
文字编辑:王闲乐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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