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明确广州都市圈和深圳都市圈范围深圳都市圈包括深圳东莞惠州河源汕尾
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近日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下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广州都市圈和深圳都市圈的范围:广州都市圈包括广州、佛山、肇庆、清远、云浮和韶关,深圳都市圈包括深圳、东莞、惠州、河源和汕尾。
开发区是指由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色工业园区和产业转移工业园。目前,广东省共有32家国家级开发区和100家省级开发区纳入有关目录,总面积达935平方公里。
《规划》提出,到2022年,全省各类开发区生产总值超过3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2.1万亿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力争达到21家以上,实现国家高新区地级以上市全覆盖。到2025年、2035年,全省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超过4万亿元、8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分别达到2.3万亿元、5.2万亿元。
为适应珠三角核心区功能拓展和空间拓展的需求,《规划》要求推动广州都市圈(包括广州、佛山、肇庆、清远、云浮和韶关)、深圳都市圈(包括深圳、东莞、惠州、河源和汕尾)、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包括珠海、中山、江门和阳江)深度融合,在环珠三角地区开发区集聚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配套产业,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同时,按照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战略部署,加强广东省各类开发区统筹规划,优化形态和布局,促进全省开发区发挥优势差别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