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坚持“三个突出” 推动以案促改取得实效

日期:06-11
查处党员干部

原标题:本溪县:坚持“三个突出”推动以案促改取得实效

来源:本溪市纪委监委

2019年以来,本溪市本溪县纪委监委立足“标本兼治”工作目标,坚持将以案促改作为重要抓手,通过准确把握案情、开展案件回访、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警示教育等方面,明确任务分工,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结合发力,不断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

突出“以案促警”,切实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把案件查办作为基础环节,全力抓好“以案促警”,切实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持续加大反腐惩恶力度,特别是聚焦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同时,坚持聚焦群众痛点难点问题,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领域腐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破坏营商环境、涉农资金项目排查起底等专项治理有效结合,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纪委、村(社区)正风肃纪监督员等监督力量集中起来,深挖严查困扰基层群众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2019年以来,通过各类专项整治查处问题70件,处分162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扶贫领域等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曝光,扩大警示震慑效果,以“不敢腐”的强烈震慑,为“不能腐”和“不想腐”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

突出“以案促建”,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坚持将“以案促建”工作理念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不断推动完善“不能腐”的制度机制。坚持“一案一剖析”,要求办案部门从立案之初就注重跟踪检视案发原因,着力追根溯源,深挖案件折射出的问题,精准查找发生腐败问题的诱因和规律,为深化做好“后半篇文章”奠定基础。充分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不仅从查处的典型案件中查找体制机制漏洞以及廉政风险点,还对以往违纪案件易发多发领域一并开展以案促改,通过向发案部门单位下发建议,督促研究制定整改措施。2019年以来,以案促改重点案件中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监察建议书9份;各涉案部门单位查摆廉政风险点71个,制定整改措施46项。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以案促改工作核心,针对查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发案部门单位对现行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排查,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内部监督,持续完善“不能腐”的体制机制。2019年以来,督促涉案部门单位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9项,新建制度22项,废止制度2项。

突出“以案促教”,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以案促改推进全过程,多角度、多层面推动各部门单位合力做好“以案促教”,着力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努力将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针对查处的案件,督促发案部门单位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进行自我剖析、深刻查摆问题,并对照整改;针对本地区重大典型案件,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件情况,“面对面”进行提醒教育,让党员干部切实受到触动,深化标本兼治。通过以案促改,督促发案部门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3次、警示教育会18次;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1次。全县各基层党组织也注重将警示教育贯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通过不定期召开案件通报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规矩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依托“融合型协作区”平台,在乡镇(街道)组织开展了“三个一”教育活动;在县直部门中选择权力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部门单位开展廉政教育授课活动。制定印发《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通过走读式谈话、入户面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受处理处分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关心帮助,引导其认真汲取教训,积极改进提高。截至目前,已开展跟踪帮助3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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