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法院“云调解”助力疫后复工复产

日期:06-10
疫情侵权新冠肺炎

原标题:湖北鄂州:法院“云调解”助力疫后复工复产

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涉及湖北及上海两地企业,如何才能既维护好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切实助力疫后复工复产?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采用“云调解”方式,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疫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了解,原告方是上海一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自成立以后,这一公司致力于打造上海旅游美食名片。经过努力,该品牌逐渐发展成为消费者认可的网红炸鸡品牌,于2017年10月21日申请获得第21074966号图形商标专用权。近期,这一公司发现,鄂州市一家炸鸡店侵害其商标专用权,故诉至鄂州法院,请求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其注册图形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

鄂州法院受理此案后,为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尽快化解纠纷,考虑原告系省外企业,目前疫情尚未完全结束,减少人员流动并便利双方当事人原则,运用诉调一体对接机制,就本案审理拟先行调解,做到能调则调,同时就本案运用“云庭审”做网上开庭准备。举证期间,被告当事人联系法院,主动承认侵权事实,并提出受疫情影响一直未营业,请求法院主持调解,希望原告企业能够减少赔偿金额,并表明愿意加盟成“正规军”意愿。了解到这个情况,承办人立即联系原告公司,征求其调解意愿,这一公司表示湖北是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重灾区,现在是湖北复工复产的困难时期,不愿意看到有企业因为自己的一场官司而走向终结,愿意作出让步并欢迎对方加盟“转正”。经过协商,双方正式签订单店合作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原告撤回起诉,不再追究被告的侵权行为。

这一案件,从立案到纠纷顺利解决,历时三周,在双方当事人未谋面的情况下“化敌为友”,未进入庭审程序即依托法院“云调解”,以和缓的方式快速化解,使得双方从针锋相对到握手言和成为伙伴,让濒临倒闭的经营者重回新生,由“地下”侵权变为正当使用。这其中,离不开外地企业对湖北省内企业受疫情影响的体谅,为助力湖北复工复产给予的大力支持;在其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的同时也扩大了品牌宣传,开拓市场提升了品牌的影响力,提高了效益;侵权方因此开始尊重知识产权,认识到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也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制教育课,加盟后也具备了做大做强的经营基础和条件,经营走上合法正规化。此种纠纷化解方式,实现了侵权方与被侵权方的共赢多赢。

据悉,这一案件是鄂州法院紧紧围绕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着眼民生考量,不断强化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的一个缩影,是支持疫后复工复产的成功司法经验。作为司法机关,通过有效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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