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置案件中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日期:06-10

原标题:在留置案件中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办理留置案件,为促使留置对象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通常需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如何做好这项工作,既是摆在调查人员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也是对调查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等各项能力的综合考验。下面,笔者结合自身经验,浅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注意的几个方面。

细致观察,发现问题。讯问过程中,要善于观察留置对象的一举一动,关注其肢体语言,发现其语言、语气、表情、动作的细微变化,研判其心理状态,探寻其思想内因,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的谈话策略。如李某留置案,留置当日,经体检其各项体征正常。但首次讯问时,李某多次宣称自己身体不适,对讯问要么沉默不语,要么答非所问,始终不愿配合。当医务人员对李某再次体检并确认其身体状况良好后,调查人员继续讯问,李某又故技重施,讯问工作一时陷入僵局。针对该情况,调查人员结合李某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心理素质,以及讯问期间李某的肢体语言和微表情等要素进行综合研判,认为其之所以采取这种软对抗的做法,是仍心存侥幸,如果不一针见血地开展思想交锋,打消其错误认识,就难以让其主动配合。随后,调查人员迅速调整策略,在讯问时反复耐心地向李某讲清配合与不配合的不同结果,劝告其正确面对调查。李某的心理防线开始动摇,态度慢慢发生转变,讯问得以正常进行。

多重转换,消除对抗。留置对象在留置初期大多不能正视问题,对调查人员也多有抵触,调查人员不能为了获取口供,急于求成而强化对立情绪,使讯问工作难以顺利进行。调查人员应尽量从被讯问者的角度思考问题,不是站在留置对象的对立面,而应进行多重转换:方式上从“讯问”转换为“谈心”,关系上从“对立”转换为“互动”。在前述案例中,调查人员从李某的角度出发,为其提供政策、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咨询,分析其被留置的原因、留置后的各种做法及利弊得失,帮助李某消除对抗情绪、打消心理顾虑;同时帮李某“出谋划策”,促进她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做出正确选择。在此过程中,李某的态度发生好转,从起初的拒不配合,转变为被动配合,再转变为主动配合。需要强调一点,调查人员讲法律时,要避免机械照搬法条、谈刑论罪一味施压,以免留置对象因畏罪而止步不前。

客观肯定,建立信任。留置对象虽然严重违纪违法,但在党组织做出处分前仍然是同志,不能“一棍子打死”。调查人员讯问留置对象时要充分尊重,客观评价其功与过、是与非、得与失,对其所犯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对其做出的贡献、成绩给予肯定,这样才能体现实事求是的执纪执法原则,才能唤醒留置对象的初心、党性,才能真正获取留置对象的信任。在查办李某留置案时,通过外围核实和谈心谈话,调查人员了解到,李某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患病的父亲,对婆婆也恭敬有加;楼下卖瓜果的老人遇到困难,也会施以援手。调查人员对李某“画像”:孝顺、善良,在批评李某所犯错误的同时,对李某这些方面进行了肯定。李某感受到调查人员办案客观公正,也认识到调查人员是在教育她、帮助她、挽救她,逐渐对调查人员产生了信任,对调查人员摆的事实、讲的道理、谈的出路真听真信,开始主动交代问题。

精准把脉,对症下药。每个留置对象都会有畏罪心理,都会有趋利避害的想法,但担心的内容又不尽相同。调查人员要结合初核掌握的信息,综合研判留置对象当前的思想状态,把握留置对象的心理变化,分析留置对象怎么想的、顾虑什么,找准其不主动交代的思想根源,做到知己知彼,使思想政治工作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根据初核了解的情况以及在讯问中掌握的信息,调查人员分析李某主要是担心自己的罪责以及家人可能受到的影响。为此,调查人员告诉李某,配合调查可以争取更好出路、家人不会因她受太大影响等,使其最终放下了心理包袱,主动交代问题。

政策感化,指明出路。讲政策、谈出路切忌照本宣科、空洞说教,而应结合留置对象的性格、经历、处境和心理,既要有“春风化雨”的细致,也要有“久久为功”的耐心。在讲政策、谈出路的同时,结合案例谈违纪违法的异同、谈案件处置的轻重、谈“四种形态”的运用,特别是“四转三”在实际中的运用。在前述案例中,调查人员在帮助李某重温党章、重学党规党纪的过程中,使其既感受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雷霆手段”,又体会到了组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菩萨心肠”。李某逐渐明白了只有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问题,才能为自己寻求更好的出路。在被留置的第三天,李某就交代了自己的全部违纪违法事实。(钟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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