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我省检察机关多措并举当好农民工“护薪人”
记者6月2日从省检察院获悉,自今年1月我省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活动以来,通过全省三级院的共同努力,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初见成效。
据了解,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行动,进工地、进企业开展法律宣传,向农民工及企业负责人讲解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主动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公安等部门联系,督促履职的同时参与调解,帮助农民工讨薪。同时,注重内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注重与本院刑事、行政检察部门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同时,积极与人社、信访、法律援助、公安、法院等单位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情况反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受理、法院依法审理、执行涉农民工讨薪案件。而为了更好地履行支持起诉职能,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建立协作配合长效机制。此外,将“枫桥经验”贯穿在司法办案中,注重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如西宁市城东区检察院在办理晋某某、席某某等十余人申请监督一案中,通过组织公开听证和现场调解,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11万余元。
据统计,今年1到5月,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共受理涉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92件,诉前调解结案18件,发出支持起诉书73件,帮助农民工解决被拖欠工资报酬667.31万余元。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通过走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发现并参与调解44件,帮助农民工解决被拖欠工资报酬320万余元。(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