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所高校官宣住宿退费标准,有的全额有的50%

日期:06-09
住宿费新冠肺炎

原标题:全国多所高校官宣住宿退费标准,有的全额有的50%

新京报快讯(记者徐美慧)中南大学今日(6月9日)发布通知称,将免收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对于已交住宿费的予以全额退费处理。该校工作人员表示,退费政策出台后,学生反应较为积极。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自4月10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预警后,河北、湖南,福建、上海、山东等多地均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学校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

此后,各高校陆续采取多种方式退还学生住宿费,包括全额退、退50%、根据实际住宿情况退等。

多地出台政策要求学校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

今年4月10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预警,其中指出,疫情期间,存在个别学校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住宿费等问题。

领导小组要求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随后,全国多地陆续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学校退还住宿费。

4月16日,河北省教育厅等发布通知称,要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5月25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称,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5月28日,湖南省教育厅等发布《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因新冠疫情导致学生在校住宿时间缩短,学校应按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学年按10个月计算、学期按5个月计算。

此外,据新京报记者了解,除河北、河南、湖南外,福建、上海、江西、内蒙古、山东等多地均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学校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

全额退、退50%……各高校退住宿费方式多样

各地住宿费退费政策出台后,各学校采取了不同的退费措施,包括全额退费、退还50%住宿费、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予以退费。

中南大学今日发布通知称,将免收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对于已交住宿费的予以退费处理。该校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出台退住宿费相关政策主要是为进一步贯彻湖南省出台的相关政策,“疫情期间学生也都没住宿舍,通过学校上层研究决定,就将2020年春季学期的住宿费予以退费处理”。

该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出台住宿费退费政策后,学生反应较为积极,很多学生都第一时间登录学校网站登记退费。

青岛大学6月8日发布通知称,所有在校学生,本学期不返校的,退还本学期全部住宿费(5个月);本学期返校的,也不收取在校住宿期间的住宿费,退还本学期全部住宿费(5个月)。

另外,山东艺术学院、山东管理学院、广东海洋大学等学校也发布通知,将全额退还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

部分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予以退费。韶关学院此前发布通知称,学校将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实际住宿情况,退减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毕业班学生本学期累计住宿不超过15天的,全额退减2020年度春季学期住宿费;累计住宿超过15天的,按自然日计收住宿费。

暨南大学5月22日发布通知称,学校以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日至学期结束日的累计自然日计收住宿费,多出部分给予清退。

此外,广州工商学院等多所学校也发布相关通知,表示将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予以退费。

还有部分学校表示,将退还50%住宿费。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5月23日发布通知,2019级学生(含茂名滨海校区)本学期没有安排返校上课,预收的本学年住宿费按全额50%退还学生。广东南方职业学院等学校也发布相关通知称,将退还学生50%住宿费。

新京报记者徐美慧

责任编辑: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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