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航局:海南自贸港分阶段、分步骤试点开放第七航权
刚刚,民航局发布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分阶段、分步骤试点开放第七航权。
海南的部分国际航线开放给境外航司运营
航权是世界航空业通过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一种国家性质的航空运输权利,因为航空运输只要超出自己的国界就涉及到其他国家的主权,国际航空运输就需要在全球行业范围内有一个统一的规定。根据国际上的通用规则,总共有九种航权,航权不同,享受的权利也有所不同。
根据民航局官网,第七航权又被称为完全第三国运输权,指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完全在其本国或地区领域以外经营独立的航线,在境外两国或地区间有载运客货的权利,比如德国汉莎航空承运英国伦敦-法国巴黎的航线。在海南试点开放第七航权,意味着海南的部分国际航线开放给了境外航司运营。
民航局相关负责人解读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经营第七航权航班时,在海南与中国境内的其他地点之间无串飞或中途分程权。民航局可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宏观调控需要和试点评估结果适时调整试点政策。该项航权试点开放政策的使用主体为外国空运企业,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空公司。
《实施方案》明确,外航经其所在国指定和民航局确认后,按照现有规章规定,向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申请运行合格审定、航线经营许可、航班时刻和预先飞行计划。
未达安全运行要求将被限制运行
我国对经营第七航权的外航航线航班和安全运行的监管措施。安全监管方面,由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外航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达到安全运行要求的,按照有关双边航空安全协定和外航运行管理规章采取运行限制措施。
据介绍,第七航权的试点开放政策按照国家外交、航空安全、应急管理以及运输发展等宏观调控政策实施。中国民用航空局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公共利益考虑或依据试点评估结果,适时调整第七航权试点开放政策。
根据《方案》,在现有航权安排之外,民航局鼓励并支持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在海南省具有国际航空运输口岸的地点经营第三、四、五航权以及试点经营第七航权的定期国际客运和/或货运航班,第七航权航班每条航线客、货总班次最高每周分别为7班。海南省已开放的第三、四、五航权航班无班次限制。
新闻延伸:预计周边国家航空公司捷足先登
此前,在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离岛免税额度由3万提高至10万、鼓励类企业所得税率降至15%、人才个人所得税率不超过15%、岛内居民基于正面清单免税购买进境商品、支持在海南试点开放第七航权等。
民航专家李晓津表示,在海南航空市场扩大的前提下,各国航司竞争加剧。在各种政策加持下,海南各行各业将有新突破,有望吸引更多旅客进出海南,吸引各国航空公司进驻海南。随着各国航空公司的涌入,对海南本土航空公司海航而言,既是机遇也必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挑战。预计周边国家航空公司可能捷足先登,开拓海南至东南亚、日韩、俄罗斯和南亚地区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