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纳税人信用补评复评和修复事宜可在网上办理

日期:06-09
纳税

原标题:山西纳税人信用补评复评和修复事宜可在网上办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传来消息,为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的服务范围,提高纳税信用依申请事项的办事效率,该局对电子税务局中纳税信用动态管理模块进行了功能优化升级,实现了补评、复评和信用修复事项的全程“线上”办理。

据了解,在2020年纳税信用评价中,共对全省54万户企业类纳税人进行了信用评价。评价工作结束后,纳税人即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全程“线上”办理纳税信用补评、复评和信用修复等业务事项。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郑芳介绍,省电子税务局“线上”申请渠道开通后,纳税人可通过“网上”或“现场”方式提起补、复评和修复申请,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服务渠道和方式进行办理相关事宜。

近年来,纳税信用在税收管理和服务体系中得到了有效运用,为税收差异化管理提供重要依据。据介绍,全省A级纳税人享受的激励措施主要有,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普通发票按需领用;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与此同时,对纳税信用评价为B级的纳税人,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情况,选择性地采取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出口企业享受以下便利措施,税务机关受理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后,经核对申报信息齐全无误的,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可优先安排该类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可向该类企业提供绿色办税通道(特约服务区),并建立重点联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联系企业。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加快推进,纳税信用应用范围不断扩展,全省税务部门积极开展跨部门合作,共享信用评价信息,使良好的纳税信用成为企业非常重要的信用资产。通过认真落实税务总局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署的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向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推出了涵盖18个领域的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充分体现了让守信者“一路绿灯”的导向。比如,联合山西银保监局在全省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将纳税信用成功转化为企业的融资信用,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全省各市税务局在落实税务系统对A级纳税人激励措施的同时,还与当地发改委共同做好A级纳税人名单的平台维护和公告工作,按时向当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和更新A级纳税人名单,确保其他部门和单位及时获取A级纳税人信息。他们还主动与当地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协调,及时掌握相关部门和单位对A级纳税人联合激励措施的落实情况。

据介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公告2015年第46号)和《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37号)的规定,纳税人所辖税务机关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复评和修复工作。(翟步庭李嵘裴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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