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学法活动
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6月3日,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在党委会议上开展了专题学法活动。法律顾问单位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青航律师作为主讲人,开展了题为《新时代下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民营经济的法律保障(交通篇)》的专题讲座。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邵宏主持此次学法讲座。
讲座中,赵青航律师分别介绍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出台背景与创新之处,并对条文进行了深入剖析。同时,还介绍了浙江省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路径,对近年来浙江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与保护民营经济中的有益实践进行了梳理与分析,并对公路运输管理领域在未来进一步努力的方向提出了建议。
讲座后,邵宏书记对本次集体学法内容和形式给予了肯定,并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学法要有计划、常态化。中心领导班子、中心各处都要把学法用法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学习不断强化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个人能力。学法要严格按照中心组2020年度制定的计划组织开展,内容既要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又要有综合性法律法规,更要有公路运输专业类、业务类的法律法规。9月1日要实施的《浙江省公路条例》是专业领域最重要的法规之一,要尽快排上学习日程,更要学好、学精、学透。
二是学法要有方向,紧跟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厅的工作方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是我们国家、省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总领性、法制化要求,也是“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制度性成果,对我们在工作中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改革、继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保障市场健康发展都有更强的信心、更明确的目标。
三是学法要有特点,紧扣公路运输的工作主题。公路建设管理、城市公交运营、班线包车经营等方面都涉及到市场主体竞争,交通建设大体量的投资,更要依靠国企、民营企业互相合作来完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特别是发挥浙江省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毫无无疑是关键性的。如何保护好民营企业、规范好民营企业,是行业主管部门“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