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项行动 确保电动车生产和销售环节安全

日期:06-06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

原标题: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项行动确保电动车生产和销售环节安全

生产厂家是否存在无证生产,非法改装、拼组装,生产不合格电动车、蓄电池产品?是否在电动车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商业门店是否在销售不合格的电动车?记者昨日获悉,为配合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市场监管局连日来多次组织专项行动,确保电动车生产和销售环节安全。

据悉,从去年12月21日至今年5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076人次,检查生产企业、销售门店等共9853家(次)。

五类行为录入征信惩戒系统

宝安区是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的两个试点之一。市市场监管局宝安局近两个月共组织开展统一执法行动23次,坚持“三个全覆盖”:一是所有门店全覆盖,二是所有违法行为全覆盖,三是所有产品全覆盖,逐家门店突破,逐个产品严查。

通过不断强化与街道办、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市场监管部门的综合治理能力得到加强。最近,沙井监管所联合街道办开展执法行动时,发现门店存在违规存放电池的行为。沙井街道网格办对违规存放的30组电池进行查扣,并对门店进行查封;松岗监管所联合街道办开展综合整治时,发现门店存在超线摆卖行为,松岗街道综合执法队对超线摆卖的4台电动车进行查扣。

针对部分经营者采取白天关门、晚上营业的方式逃避检查,执法人员通过前期暗访排查、夜晚突击检查、交叉异地执法开展夜查行动,进行错时错峰整治精准打击。在最近两次行动中,150余名执法人员在宝安全区范围开展交叉夜查统一执法行动,行动持续到凌晨,有效打击了不法经营者逃避检查的侥幸心理。

为提高违规违法成本,切实起到警告、惩戒作用,市市场监管局宝安局联合宝安区政法委社会治理中心,将“生产、销售没有标注执行标准的电动车的”“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电动车”“生产、销售的电动摩托车与获证企业申请3C认证时提供的样品不一致”“生产、销售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电动车”“生产、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电动车”五类行为录入企业征信联合惩戒系统。该局还联合新安街道、交警部门在新安街道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门店工作,交警部门在符合创建标准的门店里,由门店自主申请,实施带标识销售试点。5月15日在新安街道成功售出全市第一台带标识销售的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市场监管部门今年还将组织一到两次全市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统一专项执法检查;各辖区局至少每个月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的联合整治行动。

多渠道提醒引导消费者购车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规范经营是市场监管部门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怎么才能购买到质量过关的电动自行车呢?市市场监管局宝安局执法人员饶源表示: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务必注意区分车型、“实施三看”、实名购买、安全使用,做理性消费者。

“买车首先要区分车型。”饶源说,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板,没电时可脚踏骑行;电动摩托车没有脚踏板,属于机动车,需持驾驶证。深圳“禁摩限电”规定,在深圳道路上基本禁止摩托车行驶,且无证驾驶可处行政拘留。4月9日后,新购买的电动摩托车一律不予备案。另外,购车时要“实施三看”,即看产品合格证,看执行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看3C认证标志。购车时应索证索票,并出示身份证配合商家进行实名登记。购车后注意安全使用,请不要在室内停放充电,不要飞线充电,还要避免充电时间过长,骑行时自觉戴好头盔。

头盔恶意涨价小心吃“罚单”

昨天,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全国公安部门将从6月1日起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市场价格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就安全头盔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安全头盔市场价格秩序有关事项发出提醒告诫书。

告诫书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各安全头盔生产经营相关单位不得借商品需求激增之机,在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等。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查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行为。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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