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市支持双创平台建设最高奖励千万元
6月5日,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哈尔滨市推动“双创”平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根据该政策,我市支持多领域“双创”平台建设,将根据建设规模和投资额,给予一体化模式和应用类新型研发机构最高1000万元奖补。
此次政策支持范围从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拓展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创新创业平台等多领域,进一步推动我市传统产业创新,优势产业升级。
按照政策规定,我市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新建或改扩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加速器,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一体化发展模式或应用类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根据建设规模和投资额,给予一体化模式和应用类新型研发机构最高1000万元奖补。
对经备案的科技企业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根据年度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出孵企业、纳税、大学毕业生就业人数和为在孵科技企业提供融资额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和100万元运营奖补。其中投资建设检验检测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按上一年度实际投入比例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同时,支持埠外知名孵化机构在哈设立分支机构,对在哈建设孵化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根据资源导入、基金规模和团队建设等情况,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运营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