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考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11日前需提申请

日期:06-06
中考考生

原标题:提醒!北京中考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11日前需提申请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籍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回户籍区报考的考生要在6月11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过期不予办理。

各初中校对申请回户籍报考的考生进行资格认定后,于6月11日上报本区中招办。学籍所在区中招办对学校汇总申请表进行审核。之后,回户籍区报考的考生需要带上本人户口簿和中考报名号,于6月16日8:30到12:00到户籍区中招办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并交纳报考费用。

考试院中招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回户籍考生要在学籍所在区报名,并建立电子档案,参加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体检、选考和体育现场考试。文化课考试和录取在户籍区进行。值得提醒的是,此类考生不能参加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如果参加城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招生,其学籍和户籍要同属城区或者同属于郊区。因此,考生在报考前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慎重选择。

责任编辑:杨杰

王立山寄语纪检监察机关青年干部:说得好,更要 做得好,让青春在奋斗中绽放绚烂风采 武汉洪山:自动售货机“持证上岗”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