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州:明确问题线索处置管理“路线图”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
“管理内容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问题线索的报请、审批和备案程序作出详细规定,以后我们再遇到此类问题,就有章可循了。”日前,通州区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在集中学习《通州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切实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和管理水平,区纪委监委立足区域实际,主动向前迈一步,制定并下发《办法》,进一步亮明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管理的“路线图”。
《办法》共29条,围绕分办、处置、办理、备案等问题线索处置的各个环节,区分不同阶段、不同主体、不同对象,明确办理时间、审批手续、备案清单、对接要求等具体事项。起草过程中,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前期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充分征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部门的意见建议,确保该办法适用于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推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更高效、更顺畅。
提级办理和重点督办是问题线索处置的关键一环。为进一步规范处置方式,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办法》对四大类提级办理和重点督办问题进行详细规定,即:反映非区管干部涉嫌职务犯罪的;乡科级干部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涉嫌严重违纪、内容具体的;涉及越级访、集体访,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及专项治理工作的。不仅如此,《办法》还明晰了问题线索概念和来源、分类规范、内部备案和移送机制,以及区级问题线索排查会流程,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我们还将根据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结合《办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适时进一步修订完善,以切实推动城市副中心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区纪委常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郭玉明表示。(文/张雯、徐帆责编/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