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山西为水利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来源:山西省水利厅
6月4日,从省水利厅传来消息,我省将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完成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这是日前,省水利厅制定《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规定的。根据《方案》,四个阶段分别是推动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完善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
《方案》紧扣“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将主要任务分为2个专题和6个重点领域。一是学习专题。加强学习宣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二是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专题。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完善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三是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施工企业违法转包分包、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水利建设市场,强化大水网、河道治理、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灌区节水改造等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管控,规范安全带、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四是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利运行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不健全;不按规定蓄水等。五是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毒品未消除等。六是水文监测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文测船、巡测车定期检查、维修不到位;消防救生设备、堵漏器材配备不到位;缆道等易发生危险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七是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勘测设计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不到位;工程概预算未按规定足额计列安全措施费用;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代服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避险预案不齐全、不到位;山地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护方案不到位等。八是水利科研与检验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试验厅(室)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大型实验设备使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剧毒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不力等。(范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