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发布2019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去年全市优良天数219天同比增12天
来源:天津政务网
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昨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我市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2019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大气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全市优良天数219天,同比增加12天,SO2、CO稳定达到国家标准;PM2.5年均浓度51微克/立方米,连续两年提前达到“十三五”和攻坚战目标要求。
水环境质量达到近年最好水平,2019年全市优良水质断面比例首次达到50%,较2014年提高25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首次降至5%,较2014年下降60个百分点;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81%,同比增加31个百分点,连续4年未出现劣Ⅳ类水质。
此外,土壤、噪声环境质量状况保持稳定,自然生态系统保持良好水平,环境风险总体可控,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温武瑞说:“过去一年,我们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调整结构、深化治理、保护生态、防范风险,集中力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温武瑞介绍,2019年,我市助推绿色发展。一是加快调整“四大结构”,着力破解“钢铁围城”“园区围城”,2家钢铁企业烧结机实现超低排放,160个工业园区完成分类治理;城乡居民散煤取暖基本“清零”,“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排查、动态“清零”;编制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和环境准入清单。二是指导企业绿色转型,实施环保“领跑者”制度,推动企业从“被动治污”向“主动治污”转变;建立生态环境、工商联部门合作机制,精准帮扶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搭建环境治理服务平台。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环评、验收等许可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审批,登记表备案实现“无人审批”;开展“十百千”工程,主动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进企业。
据介绍,过去一年,我市深化污染治理。“治气”方面,坚持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新建项目“五控”治理,基本淘汰35蒸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严格督促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要求,持续实施道路扫保“以克论净”量化考核和区域降尘量考核;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淘汰老旧车8万辆。“治水”方面,坚持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村污水“三水”共治,在全国率先划定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110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73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成粪污治理设施。“治海”方面,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推进12条入海河流“一河一策”污染治理;开展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罚”专项行动,推动渔港环境综合治理。“治土”方面,坚持防控风险和治理修复并重,分类分区管控农用地,实施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和准入管理,天津农药厂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取得突破。
据介绍,我市扩大生态空间,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京津冀三地同步制定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与河北省签订第二期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构建绿色生态高地,全面落实湿地自然保护区“1+4”规划,重点加强七里海、大黄堡保护修复,编制专项规划,推动736平方公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严格保护153公里海岸线,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664平方公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开展辐射安全应急演练,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密监管医疗废物、废水,做到监管服务、处理处置“两个全覆盖”。
与此同时,提升治理能力,完善环境法治体系,颁布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发布10项地方标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630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59起、污染犯罪案件20起。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全力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深化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清理整顿固定污染源。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健全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升级改造大气、水自动监测站点,增设近岸海域监测点位,锻炼硬核监测技术。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做好信访处置工作,全市环境信访持续保持较低水平。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