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06-04
腐败

原标题:新余: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为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新余市纪委市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这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渝水区水北镇黄坑村党支部书记谢火生、村委会原主任傅冬生、民兵营长钟晓宝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谢火生、傅冬生、钟晓宝利用虚假合同分别于2017年、2018年套取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21490元,私设“小金库”用于村委开支,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3月,谢火生、钟晓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傅冬生因仍处于留党察看处分影响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高新区水西镇河坪村党支部原书记彭忠善、村委会原主任彭鹏程、原会计彭国民违规获取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2004年至2018年,彭忠善、彭鹏程、彭国民利用职务之便,违规获取退耕还林补助款15891元。2020年5月,彭忠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彭鹏程、彭国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分宜县凤阳镇敬老院违规套取民生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9年间,凤阳镇敬老院违规套取民生资金(包括集中供养五保户伙食补助)共计4.8万余元,为职工发放奖金福利。凤阳镇敬老院院长钟长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李财生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5月,钟长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财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渝水区下村镇龙湖村委会计张永红截留油菜良种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6年,张永红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农户油菜良种补贴资金11255元,用于其个人家庭支出。下村镇财政所会计张美玲,对此负有监管不力责任。2020年5月,张永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美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渝水区姚圩镇原党委副书记、扶贫站站长吴磊对扶贫专项资金监管不力问题。在渝水区2018年“情系贫困户,真心办实事”活动中,姚圩镇多个村委对下拨的帮扶资金存在使用不及时、超范围使用、账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吴磊作为分管领导,对此监管不力。吴磊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新余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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