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司法护航绿水青山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去年全区法院累计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0281件•
司法护航绿水青山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广西各级法院始终坚持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梅介绍。
2020年6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2019年广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以来,全区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为我区持续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发布会上,自治区高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介绍2019年广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据了解,2019年全区法院累计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0281件。其中,新收刑事案件2772件,审结2774件(含旧存),同比增加37.60%;新收民事案件6550件,审结6422件(含旧存),同比增加221.90%;新收行政案件959件,同比减少17.96%,审结994件(含旧存),同比减少22.34%,成效显著。
2019年,自治区高院制订并向全区各级法院下发《环境公益诉讼裁判指引》,为全区各级法院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具体规范、指南。2019年,全区法院累计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0件,其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5件,审结54件。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1件,目前已审结。涉及土壤污染、水污染、非法占用农地、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盗伐林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区各级法院充分运用民事赔偿及刑事制裁手段,创新适用增殖放流、补种复绿、土地修复、第三方评估等修复性判决方式,着力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2015年6月,自治区高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成为首批成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的高院之一。截止至2019年,柳州市鱼峰区法院、贺州市八步区法院、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法院等三个基层法院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全区共有57家中、基层法院成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
此外,全区各级法院持续推进专业化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同时,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说法等形式,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增强教育作用和引导作用,提升全民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