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流镇吴某标等 11人涉恶案开审

日期:06-04
恶势力

原标题:长流镇吴某标等 11人涉恶案开审

本报6月3日讯(记者高潮通讯员宋秋婷)2日,以吴某标为首的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在秀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团伙11名被告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海口市长流镇博抚经济合作社将160亩集体土地分别流转给韩某、陈某、郑某、民信公司和顺隆驾校承租,租期尚未届满,承租方均按时交纳租金,博抚村民小组已将租金用于日常村务管理。因不满村民小组以过低价格出租“美某坡”土地给上述承租人,2018年4月、5月,百余名博抚村村民到承租“美某坡”地块的企业门前聚众堵路、静坐、拉横幅、喊口号,要求企业与村民谈判,提高租金。2018年5月,自发推选的民意代表20余人成立“民意代表”组织。该组织成立后,多次组织召开全体村民会议,煽动村民到承租“美某坡”地块的企业闹事,以此逼迫企业重新签订租金更高的租地合同。该组织迫使韩某、陈某、郑某同意大幅提高租金的目的达成。为避免村民继续堵路闹事造成更大经济损失,实际使用该地块的6家公司中有5家企业向该团伙个人账户支付租金或过路费共计69.42万元。吴某标、林某等人私自决定将其中的55.725万元以每人500元的标准分发给1998年拥有农村集体承租经营权证书的村民,将2万元支出给吴某标用于支付土地测量费,2866元用于购买土地测量耗材,196元用于购买民意代表活动耗材,目前剩余12.6888万元由洪某岗保管。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吴某标等人的刑事责任。吴某标等人通过软暴力手段,在长流镇博抚村“美某坡”地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的经济、生活秩序,阻碍了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恶势力犯罪组织,应依法惩处。

鉴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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