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来宾:“边巡边指导督导”提升市县巡察质量
去年以来,来宾市坚持上下联动,探索派出指导督导组适时开展现场指导督导工作,加强对市县巡察的指导督导。通过“边巡边指导督导”,实现前期把关巡察方向,中期把关发现问题和线索质量,后期把关巡察报告质量,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巡察质量。2019年以来,市县两级向179个单位215名领导干部发出“抄告函”或巡察意见书,督促473个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提出整改建议588条。
高起点谋划。市委高度重视巡察质量,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巡察指导督导相结合的共识。市委巡察办制定开展指导督导工作方案,建立联系指导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制度,印发开展指导督导工作手册,组织指导督导组开展业务培训。明确指导督导组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深入指导督导巡察业务的开展。并对工作内容、时间安排、成员分工等都作了具体安排。在组织设置上,组长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担任,抽调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等人员组成。
高标准督导。指导督导组深入被巡单位,了解巡察组工作运行、纪律执行情况,听取被巡单位配合开展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工作上并肩作战,既分工又合作,组织召开问题线索研判会,共同会商对被巡单位“把脉问诊”,指出巡察组工作中的不足,政治上纠偏校正、业务上共同分析探讨。同时,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指导等方式,督导县(市、区)党委履行巡察主体责任、“巡审结合”监督效能、临时党支部活动开展、后勤保障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在后期巡察报告的形成和修改进程,指导督导组全程参与,共同承担巡察报告的修改完善工作。
高质量完成。通过“边巡边指导督导”,进一步把准政治定位,深化政治监督,推动精准发现问题,确保巡察干部严守工作纪律,树好队伍形象。解决了市县巡察刚开展工作第一、二周“迷茫期”的困惑问题,让巡察组成员迅速进入角色,工作及时步入正轨;解决了长期以来巡察组之间巡察发现问题能力不均衡的问题。市委巡察组、市委巡察办、被巡察单位等单位之间政令更为畅通、关系更为融洽顺畅,办组一体化深度融合、统一协调。(来宾市纪委监委宁永明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