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杀害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

日期:06-03
野生动物侵权

原标题: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本报6月2日讯(记者高潮)1日下午,海口中院对莫某伟、李某雄、冯某珠等3名被告人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海口首例涉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8年底至2019年间,莫某伟多次非法收购、杀害、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蟒蛇、舟山眼镜蛇及滑鼠蛇。经鉴定,莫某伟等人杀害的蟒蛇、舟山眼镜蛇及滑鼠蛇是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的物种,属禁止贸易的物种,其中蟒蛇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舟山眼镜蛇和滑鼠蛇为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

莫某伟等3人的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莫某伟等3人杀害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森林生态环境,应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公诉机关对莫某伟等3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恢复被破坏的野生动物资源,最大程度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庭审现场,3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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