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一函两书”促派驻监督精准有力

日期:06-03
纪检监察主体责任

原标题:沧州:“一函两书”促派驻监督精准有力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日前,沧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向驻在部门发出提醒函,督促局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推进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沧州市纪委监委专门印发了《关于规范使用提醒函、整改通知书、纪检监察建议书的通知》,把“一函两书”作为发挥派驻监督职能的有效方式和重要途径,做实做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通过与谈话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审查调查等方法的综合运用、协同发力,推进驻在部门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细落实。

据悉,该市纪委监委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及时向监督对象制发“一函两书”,其中,提醒函侧重派驻机构对日常监督中发现驻在部门党组织或个人存在的具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提醒;整改通知书是对驻在部门党组织或个人,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或经提示后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其进行整改;纪检监察建议书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针对“一函两书”中提出问题的整改,该市纪委监委实行挂账督办,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监督驻在部门,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查补漏洞。

今年以来,该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累计发出提醒函238份、整改通知书18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6份,推动问题整改65个、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93项。(沧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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