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巡察组及时移交、优先处理

日期:06-02
巡察

原标题:上海嘉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巡察组及时移交、优先处理

上海嘉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巡察组及时移交、优先处理

近日,嘉定区出台《关于加强嘉定区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衔接配合的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推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贯通、衔接融合,提升监督工作整体效能。

重谋划,形成15项协作机制

“建立协作机制,是强化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之间衔接配合的基础。”嘉定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依托“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区委巡察办与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相关部室在情况通报、沟通协调、人员选派、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5个方面的15项工作机制。

这些机制明确了衔接配合工作的总体目标、实施主体、事项范围和保障要求,细化每项工作机制的具体内容、时间节点、办理流程和有关要求。

“既注重统筹联动、一体推进,又注重各有侧重、协同配合,形成多方联动、互通互享的常态化监督网络,从制度层面保证巡察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同向发力、协同作战。”相关负责人说。

巡察前,吹响监督“集结号”

衔接配合的脚步,从巡察前就已经迈出。嘉定在开展巡察前的准备环节中,集结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多方力量,共同谋划巡察重点。

“我们会强化方案研判,和区纪委监委相关部室间共同商议,整合监督需求,明确监督方向,形成巡察工作方案。”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举例,不久前,区委对区级机关等开展党的政治建设专项巡察。区委巡察办在制订巡察工作方案时,与区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商议,通报前期监督情况,整合监督需求,明确各有侧重的监督方向,分别形成了该专项巡察的工作方案和其他监督工作方案。

此外,嘉定还强化意见征询,对每轮巡察对象的信访举报、党纪立案查处等情况,由区纪委监委相关部室书面反馈。

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如何?相关举报情况如何?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如何?这些也是区委巡察组确保精准监督的前提。按照此次衔接配合的实施办法,巡察前必须强化情况通报,召开被巡察单位情况通报会,由区纪委监委相关部室与巡察组“面对面”,帮助巡察干部提前了解相关情况,提高巡察监督精准度。

巡察中,“一个好汉三个帮”

通过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衔接配合,巡察组在“精准画像”被巡察单位、科学准确查清问题、迅速反应问题线索等方面有了更强有力的支持。

依托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协助机制和重要情况咨询会商机制,巡察组可以对有关问题进行调阅、查询和询问,全方位、动态化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有关问题背后的原因和来龙去脉,并对复杂疑难问题进行集体会商、分析研判。

对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前介入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的有关问题线索,则启动提前移交问题线索机制,巡察组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优先处理。

去年底,嘉定区委巡察办召集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针对正在巡察中发现的4个问题线索进行现场研判,通过有效的监督衔接配合,实现“边巡边移”,让巡察工作更显高效。

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巡察组会第一时间反馈给被巡察单位进行立行立改,区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进行跟踪督办,并将问题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巡察组。

巡察后,做实“后半篇文章”

巡察“后半篇文章”怎么做?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间衔接配合,通过统筹力量,聚焦责任,切实把整改任务压下去,扩大巡察的“溢出效应”。

“通过衔接配合,可以更加有效地把好问题‘研判关’和线索‘处置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在巡察报告形成阶段,嘉定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巡察组第一次问题线索研判会,对于拟移交问题线索,由巡察办、巡察组、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监督检查室进行集体研判。同时,对于移交给区纪委监委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实现优先受理、处置和定期书面反馈。

不仅如此,在巡察整改督办过程中,嘉定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把所联系单位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日常监督重点。通过调研督导、发函督办、现场督查等,对巡察整改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联合巡察机构开展巡察整改情况督查评估,以综合评估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要求的落实。

栏目主编:陈琼珂

文字编辑:陈琼珂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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