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文明行为如何止?——北京首次立法治理不文明行为透视
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题:不文明行为如何止?——北京首次立法治理不文明行为透视
新华社记者邰思聪、赵琬微、魏梦佳
乱丢烟头、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从楼上往下抛掷物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从今年6月1日起,在北京,29项不文明行为开始受到法律限制,不文明行为的当事人也会受到处罚。
精神文明立法坚决抵制不文明行为
每天清晨,北京市民穿梭于各大公交、地铁站台之间。不同时间段,总有一群身着“柠檬黄”制服的公共文明引导员“陪伴”大家,刘翚便是其中一员。
作为北京市东城区公共文明引导员建国门中队的队长,刘翚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近11年,11年的文明引导工作,让她见证了北京这座国际化都市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
“我最开始在站台上引导,抽烟、随地吐痰、插队抢座的现象很多,劝阻了有些人也不听,甚至还会辱骂引导员,挺不容易的。”刘翚表示,文明引导员在公交站台、公园景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不厌其烦”地劝导游人,这么多年下来,不文明现象的确少了很多。
今年4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北京,这座人口超过2100万的超大城市,将严格整治随地吐痰、采挖公园植物等不文明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小妹介绍,作为北京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泛听取了民意。最终,包括公共卫生、公共场所秩序、交通出行、社区生活、旅游、网络电信等领域的29项不文明行为被列入其中。
“大家都反感不文明行为,对不文明行为立法就是要向这些行为说‘不’,让大家清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马一德说。
取证难、处罚难不文明行为监管难点多
市民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但不文明现象仍有发生。不少公园、景区管理人员表示,将不文明行为入法对惩治不文明现象帮助很大,但在实际巡查和执法过程中,仍面临不少难题。
——缺少执法权。北京野鸭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刘雪梅表示,一直以来,公园对产生不文明行为的游客只能进行劝导。“有的游客不听劝导,心生怨念,出门就打电话投诉我们。规劝无法震慑,但报警又小题大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园管理处调研员刘涛表示,在实际工作中,园林局、公园景区缺少执法权,对不文明行为以劝阻为主,还需游客自觉。
——不文明行为取证难。受访基层城管执法部门人员表示,由于很多不文明行为比较隐蔽并且缺少有效的取证措施,惩罚便无法实施。刘翚告诉记者,例如北京火车站这样流动人员密集的区域,即使等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罚,不文明行为当事人也早就走掉了。
——监管力量薄弱。刘涛表示,北京全市城乡各类公园上千家,80%以上没有单独的管理机构,很多开放性公园、绿地,游客出入方便,没有那么多管理力量。北京市属公园还能配备一些管理人员,但其他开放性的绿地、新建的森林公园、口袋公园等都没有单独的管理机构,只有养护队伍,没有力量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
——游客自身素质有待提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说,对于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靠执法人员“抓”的成本很高,操作上也很难“抓全”,因此一些人会存在侥幸心理。游客自身素质提高了,不文明行为才能减少。
惩罚不是目的自觉遵守才能更文明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以来,北京市已有多名游客因不文明行为受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用联合惩戒的方式帮助市民和游客养成安全出行、文明旅游的习惯。
据了解,北京市自2001年起就拥有公共文明引导员队伍,目前已发展到约9000人。他们也从最开始的乘车监督员,逐渐成为将精神文明宣传员、文明礼仪示范员、排队乘车引导员等8种身份集于一身的“八大员”,为城市文明发挥着示范带动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曹刚认为,条例提出对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文明行为信息进行记录,以此激励人们争做文明行为表率。文明行为信息记录机制要尽快建立起来,并和社会组织共享信息,这样才能把鼓励的制度有效落实。同时,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家庭、学校等,在招工、对优秀职工进行奖励等方面也可参考文明行为信息,并在制定自身行业规范、组织纪律时参考条例内容,进行有效衔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高大伟表示,现在市民对不文明行为的关注更多了,环保意识也更强了。但从长远来看,杜绝不文明行为还是要靠社会共治,有赖于公民整体文明素养的提升。
首都文明办主任滕盛萍透露,下一步,北京还将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让条例“长出牙齿、长出筋骨、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