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兰代表:将惩处校园霸凌行为纳入法律

日期:06-01

原标题:李亚兰代表:将惩处校园霸凌行为纳入法律

李亚兰代表:将惩处校园霸凌行为纳入法律

正义网讯(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史兆琨)不久前,聚焦校园霸凌话题的电影《少年的你》获得非常高的评价,也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在观影之余,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龙电律师事务所主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李亚兰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

“不少校园霸凌行为在性质上极为恶劣,但伤害后果并没有达到伤残鉴定标准中轻伤或是重伤‘量’的程度,无法对其进行追责惩治。因此,制定校园霸凌专项法律法规要更加细化惩治‘量’的标准。”李亚兰代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李亚兰代表认为,当前,校园霸凌呈现出行为恶劣、后果严重、低龄化、群体化等特征,严重影响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倘若家长、老师及学校在校园霸凌问题上不够重视或是力不从心,极有可能使受害学生受到“二次伤害”。令她担忧的是,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尚未将校园霸凌行为纳入法律,相应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

李亚兰代表建议,对校园霸凌进行单独立法,对校园霸凌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将校园霸凌与青少年犯罪、学生间嬉闹进行区分,使惩处有依据。“此外,建议制定校园霸凌专项法律法规,更加细化惩治‘量’的标准。根据校园霸凌造成的不同行为后果作出规定,进而明确是由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惩处,还是由学校进行纪律惩戒、家长进行协商处理。”李亚兰代表说。

孙运锋代表:进一步拓展“河长+检察长”模式 重庆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为湖北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