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河:强化督导问责杜绝巡察整改作“表面文章”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要注重日常工作与整改落实两融合、双推进,问题整改不能只停留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的层面,要真正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从严治党、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重要动力……”
今年以来,红河州运用“12+N”方式推进巡察,打好发现问题“组合拳”,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上持续发力,通过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以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最终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巡察工作取得真正实效。
“你单位存在出差人员没有履行事前报备手续的情况……”“你单位存在同城接待、接待人数超范围的情况……”
“每轮巡察我们之所以能够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效能,主要是采取‘分开跑,前呼后应’的方式,在巡察前,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社区的基本情况,对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进行‘政治扫描’;巡察过程中,一边查台账,一边实地走访,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打破砂锅问到底……”这是个旧市委巡察组在巡察工作中总结出来的有效措施。
个旧市委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反馈后,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反馈的问题签字背书,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对巡察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三通报两公开”,即分别向分管市级领导通报、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向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通报,整改情况在党内公开,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整改,以监督促实效。
为全面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坚决防止敷衍应付、上推下卸、边改边犯,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做好整改监督“后半篇文章”,把整改监督作为做实做细监督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压实监督质效,充分发挥巡察“政治体检”作用和派驻“哨口前移”优势,积极探索“巡察+派驻”的监督模式,进一步统筹监督力量。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逐个问题对照,逐项措施把关,并结合巡察问题底稿,与被巡察党组织一起深入分析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性质,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对被巡察党组织后续整改进展情况跟踪问效,防止前松后紧“一阵风”,明确把“巡察整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等行为”作为重点整治的情形之一,推动巡察整改真正见底见效。(魏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