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概念终于清晰“禁野白名单”后重新认识特种养殖
新京报讯(记者张羽) 5月29日上午,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明确了33类家养畜禽种类,这也被行业俗称为“禁野白名单”。《目录》中,此前备受关注的竹鼠、蛇类、狗、豪猪等动物均未划入其中。这意味着,这些动物将不能作为畜禽养殖动物进行管理。对于从事该行业的养殖户来说,弃产、转型将成为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
事实上,受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从事竹鼠、豪猪等特种动物养殖的农户一直面临着无法销售的问题,关于野生动物养殖以及特种动物的讨论,随之受到社会关注。华中农业大学动物繁殖与特种经济动物系副教授熊家军表示,此前许多人对于特种动物养殖概念并不清晰,误将其理解为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两者的驯化程度是不同的,特种畜禽养殖有品种选育、检疫指标,在管理上属于特种动物养殖,也是国家认可的产业”。而在《目录》公布后,熊家军认为,特种动物养殖终于重新被行业明确,边界更加清晰。
农户养殖的豪猪。受访者供图
疫情暴发后再没卖出过一只竹鼠
从春节到现在,汤绍林没有卖出任何一只竹鼠。700多只竹鼠目前仍然留在养殖棚内,平均每天至少消耗200元的饲料成本。对汤绍林来说,原本帮助自己脱贫增收的产业,如今却成了一块心病,即便有人想买,自己也不敢出手。
汤绍林是云南省芒市轩岗乡人。从2012开始尝试竹鼠养殖,算得上第一个把竹鼠带回乡里的人。还因为养得出名,被当地起了一个“汤竹鼠”的外号。在他的带动下,不少村民也跟着一起做起了竹鼠养殖。目前,整个合作社内没卖出的竹鼠数量在1000只以上。
今年2月,“禁野令”发布后,除强调野生动物保护外,内容还提及“全面禁止食用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而在上述决定出台后不久,国家林草局也宣布“凡是从事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须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许可证件或文书,并停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
对汤绍林来说,这意味着合作社养殖的竹鼠将无法销售。一旦卖出,意味着自己犯了法。
“不能卖了,也不能吃,到现在一只没有卖出去,但是之后对这件事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养殖户也不清楚。”
近年来被大家关注的竹鼠养殖。受访者供图
5月29日上午,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布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首次明确了33类家养畜禽种类。《目录》中,传统畜禽17种,分别为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鸽、鹌鹑。特种畜禽16种,分别为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北极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对于列入《目录》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管理。其中,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特种动物方面,近几年较为火热的竹鼠等种类仍未出现在名单中。这意味着,此前一直在边缘地带悄然发展的竹鼠养殖,今后已正式不能作为畜禽种类进行管理。
养殖野生动物并不等于特种动物养殖
野生动物经过人工养殖后,是否还算是野生动物?在《目录》公布前,一些人工养殖的竹鼠、豪猪等产品,看似销售红火却无法高调流通,养殖场越开越多却都属于“无证经营”,很大程度也是由于定位不清。
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部分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就针对特种动物养殖划分提出相关建议。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提及“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梅花鹿、鳄鱼、龟鳖、虎纹蛙、眼镜蛇等物种,纳入特种经济动物或家禽家畜管理”,同时建议“对不同种类由科技部门、行业协会制定养殖标准,分别划分给林业、农业部门进行管理”。
“特种经济动物养殖其实是一个传统养殖行业,存在和发展的时间也并不短,从范围上包含特种畜禽养殖,这种产业也并不是所谓的将野生动物进行人工养殖,部分农业类院校也开展了特种经济动物相关的专业”,华中农业大学动物繁殖与特种经济动物系副教授熊家军表示。在他看来,将特种经济养殖动物简单地定义为经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并不准确。
从野生动物到畜禽养殖,背后是长达千年的动物驯化历史。如今作为肉类食品的猪、牛、羊、鸡、鸭等,均是经过长时间的品种选育而来,经历了从野生动物驯化的过程。并随着人们的生活需要衍生出各种不同的品种,如用于产肉的肉鸡,用于产蛋的蛋鸡,用于产奶的奶牛及产肉的肉牛。
相对应的,野生动物是指长期生活在野外,未受人工干预的动物。尚未经驯化,也并未受人工选育,野生动物也因此无法以品种进行标识,在科学研究中以亚种相称。在熊家军看来,特种动物养殖是处于两者之间。
“首先,作为经济动物,它要具备经济价值,可以提供专门的产品,同时它要具备驯化历史,驯化程度要比野生动物更高,并保持稳定生产。”
而《目录》中特种畜禽的名单,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提及,特种畜禽作为畜牧业生产的重要补充,“一部分是国外引进种类,在我国虽然养殖时间还不长,但它们在国外至少也有上千年的驯化史,种群稳定、生产安全,如羊驼、火鸡、鸵鸟等;一部分是我国自有的区域特色种类,养殖历史悠久,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体系,如梅花鹿、马鹿、驯鹿等;还有一部分是非食用特种用途种类,主要用于毛皮加工和产品出口,已经有了成熟的家养品种,如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毛皮动物。”
部分特种动物养殖源头难确认
年初的疫情让野生动物食用的问题站上风口浪尖,特种养殖业中受影响的则包含竹鼠、果子狸、豪猪等动物。从定义上,两者并不相同,但随后的争议,暴露出目前特种经济动物养殖存在的深层问题。
“人畜共患病再次被拉到了大家的视野中,特别是这种病毒源头有可能来自野生动物的共患病,在疫情防控的要求下,野生动物的话题被提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中国农业大学动物科学院预防兽医系副教授周磊表示。
在周磊看来,特种动物养殖处于畜禽与野生动物的“交叉地带”。
“在此前的标准下,其实我们很难确认到底养殖户卖的很多所谓‘特种动物’是家养的还是野生捕获的,而且在养殖过程中,有的养殖户有可能会从野外引入一些动物进行繁育,这样的话就无形中增加了把病源从野外带入家养动物的可能性,必然会增加传播风险。”
针对最新《目录》中的畜禽名单,熊家军认为,未被列入其中的动物种类如竹鼠、豪猪、果子狸等,在目前立法条件下均不适合养殖。相较于《目录》中的其他特种畜禽,从根本上还是驯化时间较短、驯化程度较低。
而以《目录》中特种畜禽种类包含的梅花鹿为例,目前针对该种类的养殖在我国已具备较大规模,以东北地区为主。熊家军表示,在梅花鹿的养殖中,无论是品种选育、还是养殖中的检疫标准,都经过了长时间发展。包括在国际上,也有驯化已久的品种,从种源上不会出现野生动物进入的情况。
检疫管理指标体系需要尽快建立
特种养殖此前的销售途径主要为镇、县的餐饮或市场大集。而对于一些来自外省的订单,农户并不能依靠物流、快递等方式进行销售,更不能网上开店。“白名单”发布前,一位养殖户告诉记者,自己过去最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行检疫工作,并开具相关证明,养殖户的生意也能做得更好更大。
从动物检疫方面,周磊认为目前的部分特种养殖产业面临着体量小、检疫成本高、最终投入产出不成正比的潜在问题。“特种动物养殖能形成产业规模的比较少,比如针对竹鼠、豪猪或者其他动物分别开展各项疾病的检测,整个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是很高的。”
竹鼠养殖。受访者供图
据周磊介绍,在目前的肉、蛋、奶类产品的安全体系构建上,首先要明确风险来源,再针对生产养殖中的各环节设定检疫过程。
“从源头上的饲料、兽药开始检疫,比如重金属、除草剂的残留,是否有添加剂、抗生素,这些都是需要进行检疫的。中间还有对人畜共患病的检验,像禽流感、结核病。最后还有屠宰和消费环节,屠宰过程中要关注一些病变的临床表现,消费环节有各种抽样检测,这才是一个完善的检疫体系。”
相较之下,此前的部分特种动物养殖在检测上完全处于初级。如对于同样未出现在此次《目录》名单里的犬类,据从事狗肉餐饮的经营者介绍,活犬的检测主要包含对犬类的外观观察,其实就是“看看”其精神状态是否良好,以及在屠宰过程中对内脏一些病变的观察,整个过程几乎都靠屠宰师傅的经验。每年例行的病害防控,也仅局限于狂犬病、狗瘟、细小三类。
相关专家指出,既然现在公布了《目录》,那么对其中已经上榜的16种特种畜禽,比如在一些地区养殖较多的梅花鹿、羊驼、火鸡、鸵鸟,相关的检疫管理指标体系需要尽快成体系建立,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检验检疫部门的指导与监管应该尽快介入,让消费者放心,也让养殖户安心。
特种养殖行业需要被重新认知
《目录》公布后,部分养殖户不得不面临弃养、转型。截至目前,部分省份已出台“野生动物养殖退出方案”,其中包含对退出养殖的农户给予补贴。如湖南省对第一批14种野生动物养殖退出进行补偿,其中竹鼠每公斤补偿75元,豪猪每头补偿630元等。
对暂时没能列入名单的特种养殖,转型转产势在必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也刚刚发布了《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坚决反对一律灭杀等粗暴、简单的做法,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技术指南》确定的原则和要求,分类制定具体处置方案,经科学评估后由基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一律不得由养殖企业或养殖户擅自放生、灭杀或遗弃。要依据实际情况设定妥善处置过渡期,在补偿工作未到位、非养殖户自愿的情况下,不得强制处置,把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与养殖户调整生产经营方向相结合,尽可能发挥其现有养殖设施的作用,减少损失。对异地实施放归自然或合理调配的活动及时进行跨区域协调,帮助基层稳妥推进各类处置工作。
熊家军认为,养殖户进行转型,各地相关部门应起到引导作用,切实担负起责任,同时将过去的养殖资源合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费。而对于未来的特种养殖行业发展,他认为总体态势是积极的。
据了解,竹鼠、豪猪、梅花鹿等特种动物的养殖许可办理上,一直是由各地区林业部门负责。同样是养殖,鸡鸭牛羊等畜禽养殖的相关管理资质则是由农业部门管理。从定义上,前者被划分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后者则被划分为畜禽。
“从立法角度,《目录》是确定了动物的身份,以及归由哪个部门管,明确这一概念后,各部门如何监管,产业从业者如何通过技术提升品质、保证品种选育质量,都是促进这个行业发展的必要条件,通过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产业关注,以及《目录》的明确发布,对这个行业整体规范健康发展其实是有积极作用的。”
对于未被列入《目录》的动物,熊家军认为部分物种或许只是暂时“缺席”。“这个《目录》目前是第三次变更,所以‘白名单’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未来随着品种选育、产业研究以及人们的消费习惯等方面的发展,这个名单也会随时调整。”
新京报记者张羽
编辑张树婧校对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