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靶向治疗”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日期:05-29
纪检监察

原标题:德宏:“靶向治疗”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发现监管部门有廉政风险、制度漏洞怎么办?监察建议书来解决。

今年以来,德宏州针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脱贫攻坚等方面的问题,直面问题找“病灶”,深挖行业系统内存在制度、管理上的漏洞,及时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时限,以点带面推动整个行业系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整改到位。

监察建议书是纪检监察机关促进各级党组织、单位加强自身建设、堵塞漏洞、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源头治理,深化标本兼治,提升监督的质量和效果的有效载体。在省纪委监委下发《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试行)》后,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学习,进一步做细做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对监察建议的内容式样、制发程序、适用范围、跟踪督办等方面严格依照《办法》进行规范化、程序化操作。

对建议发出后进行全程的跟踪监督,做好整改的“后半篇文章”,不但要追问“做了没有”,还要追问“有没有做到位”,确保建议落地实施。承办部门对每份监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办和整改评估,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建议、整改落实不力或整改后成效评价较差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纪检监察建议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建议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报告、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内容,作为评价被建议单位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建议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纪检监察建议对各部门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的职责。我们将下一步工作中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着力推动以案促改,以下发监察建议书的形式拓展监督渠道,推动标本兼治,追本溯源,查找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2018年以来,州纪委监委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08份,提出整改问题数量176个,截至目前已经整改完成97件,建章立制18个。(李志祥夏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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