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香港市民安居乐业撑起“保护伞”
王尧
特殊时期的两会,关键时刻的决定。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中央出手,一锤定音。这是堵塞香港国家安全法律漏洞的必要之举,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治本之策,充分体现了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中央对香港整体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坚决维护和最大关切,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维护国家安全,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全国人大立法,合理合法,无可置疑。两会期间,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同代表委员审议讨论时,深刻阐明中央此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正当性、合法性。从国家层面推进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工作,为香港堵漏洞、堵短板,这既是当前形势所迫的必然选择,也是全国人大依照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应当行使的权力和应当履行的责任。一方面,香港内外敌对势力的活动已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现实危害,必须果断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反制;另一方面,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和机制存在明显缺失和短板,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迟迟未能完成,国家不能任由香港的“不设防”状态长期存在。
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权。以“决定+立法”的方式,分两步予以推进,是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在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和研判的基础上,在与有关方面充分沟通后决定的。这一制度安排,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原则,与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是一致的,将有效地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有力地巩固和拓展“一国两制”的法治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仍然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立法义务,应当尽早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立法。
固本强基、着眼长远。中央立法,是为香港基本法打上“安全补丁”,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系上“安全带”,也是为香港市民安居乐业撑起“保护伞”。
全国人大决定针对的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暴恐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和活动,针对的是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打击极少数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为了更好地保障香港广大市民合法权利和自由。
中央政府会始终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切实保障广大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时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符合法定职权、遵循法定程序,不会损害一切合法权益。
社会稳定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前提。无数的事实说明,任由香港乱下去,香港同胞的福祉、香港社会的繁荣稳定,香港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都将付之东流。香港有很多深层次的经济、民生问题要解决,也必须解决,但解决的前提是要有安定的社会环境,否则很多问题就提不上议事日程,也没有办法在社会形成共识。只有国家安全根基牢固,社会大局稳定,才能为解决经济民生等深层次矛盾创造良好环境,才能充分发挥“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才能为香港赢得更大发展空间。
最近,香港抗击新冠疫情取得显著成效,社会各界迫切期望香港能够团结起来再出发,这是香港的主流民意。展望未来,我们相信香港在国家安全立法的保障下,能够逐步健全和完善特别行政区制度,谱写出经济繁荣发展、市民幸福生活的新篇章,继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独特而重要的贡献。极少数“港独”和“黑暴”分子狗急跳墙的“最后疯狂”,不过是“螳臂挡车”,不自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