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部署安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

日期:05-28
方案

原标题:省安委会部署安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

近日,省安委会办公室对标对表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部署和工作要求,确立我省“1+2+21+3”专项整治模式,按时间节点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21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3个工业园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阶段划分和保障措施。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底结束,按照“动员部署、方案制定、查漏补缺、排查整治、治本攻坚、巩固提升、综合考评”七个阶段,分行业分类别、全领域全过程,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实现“一个遏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四个下降(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目标,为维护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安全生产环境。

为确保全省专项整治扎实开展,省安委办要求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细化量化本行业领域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落实整治责任。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支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各级财政专项整治经费保障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隐患整改、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给予倾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同时,适时对各地区和省级重点行业领域部门进行综合督查及抽查检查,对领导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事故多发的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和单位严肃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依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范围。(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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