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庆: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村(社区)巡察全覆盖的要求,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1月15日,延庆区委巡察组对大榆树镇、大庄科乡、井庄镇、康庄镇、张山营镇所属155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5月中旬,巡察组正式向5个乡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
近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蒋达峰来到大庄科乡督促指导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主动对标对表全国、全市巡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区委书记专题会有关要求,针对巡察中暴露出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审批后建设失管失控等问题,大庄科要结合实际和产业发展要求,要坚决做好项目批准后的规划审批、项目建设管理、监督工作,加强属地乡镇和职能部门日常巡查与监管,狠抓巡察整改落实。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蒋达峰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党委要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所属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党委书记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协调和督办。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问题的整改,从乡镇层面确保各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履行主体责任,稳步推进整改工作。针对各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反馈的问题,乡镇党委要扛起主体责任,乡镇党委要逐一与被巡察基层但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乡镇党委要主动认领问题,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巡察整改。
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针对梳理出的巡察发现的基层党建、规自领域、纪检监察、农业农村、人居环境五类共性问题清单,分管区领导主动认领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检查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用问题整改推动工作水平提升,进一步推动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文/闫成宝责编/郭毅)